第B0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9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14-39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开贤先生《关于拟减持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确认函》,吴开贤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或证券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股情况

 截至2014年9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开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504,220股(质押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9.01%,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67,878,16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26%;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22,626,05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75%。

 二、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吴开贤先生。

 2、减持原因:引入战略合作股东,优化股东结构。

 3、减持期间:自2014年9月4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

 4、拟减持比例:预计吴开贤先生减持股份合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

 5、减持方式:拟以协议转让或证券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三、其他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开贤先生曾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A股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该承诺已实际履行完毕。

 (2)公司2012年11月22日发布增持公告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该承诺已实际履行完毕。

 (3)公司2013年5月21日发布增持完成公告时,承诺:在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增持的公司股份。该承诺已实际履行完毕。

 (4)作为公司董事,承诺:就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承诺自公司A股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离任,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境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自公司向证券交易所申报本人离任信息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所增持的公司股份也将按法律规定予以锁定。该承诺仍在履行中。

 除上述关于股份的承诺外,吴开贤先生未作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本次减持未违反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2、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吴开贤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30%,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吴开贤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任何担保;且最近一年内,吴开贤先生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处分,公司股票也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情形。

 4、公司将督促吴开贤先生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吴开贤先生《关于拟减持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确认函》。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