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9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公告编号:2014-40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4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9月3日至2014年9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3日下午15:00—2014年9月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26号教育科技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煜曦先生。

 6.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2014年8月19日和2014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06,894,6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01,080,184股的35.50%,其中A股105,646,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01,080,184股的35.09%;B股1,24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01,080,184股的0.41%。

 2.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06,894,6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1,080,184股的35.50%,其中A股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05,646,421股,B股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1,248,200股。

 3.通过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0股。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北京市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06,894,621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1,248,2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06,894,621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1,248,2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特别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06,894,621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本项特别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06,894,621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06,894,621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06,894,621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06,894,621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06,894,621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五、法律意见

 北京市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张清伟律师、钟晓敏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五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