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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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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4-042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9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9名董事全部参与了此次董事会议案的审议和表决,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本项议案需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14-043号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本项议案需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其他授权内容保持不变。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14-044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4-043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授权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3年9月24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14年4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2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亿股新股。

鉴于以上情形,公司于2014年9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使股东大会决议和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之日起12个月后到期。除延长有效期外,关于本次发行的原方案及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确认载于以下文件中的信息未发生改变:(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上述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董事会进一步确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针对公司非公司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批准仍然有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延期的相关事宜,本项议案需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4-044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三湘大厦一楼湖南厅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定于2014年9月19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拟召开会议情况介绍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三湘大厦一楼湖南厅会议室(中山西路1243号,可乘公交48、72、73、113、149、320、748、754、776、808、938至虹桥路长顺路站)。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 11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表决方式:

每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会议出席对象:

A股:2014年 9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B股:2014年9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最后交易日为2014年9月11日)。

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审议事项审议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详见2014年9月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www.sse.com.cn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详见2014年9月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www.sse.com.cn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本见公告附件1、)

2、登记地点和时间

请符合登记条件的股东,于2014年9月 19日14时至15时前到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上海三湘大厦一楼湖南厅会议室)登记并参加会议。

联系电话:021-62478900

联系人:迟志强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2、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会议不发礼品、有价证券和交通费。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4日

附件1、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此附件为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日期: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总提案数:2个(全体提案一并表决的99.00不计入提案数)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738094名城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938940名城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

序号

内容申报价格(元)同意反对弃权
1-2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2项提案99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1.00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2.00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在2014年9月11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大名城、大名城B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操作程序如下:

(一)持有大名城、大名城B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094买入99.00元1股
938940买入99.00元1股

(二)如大名城、大名城B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094买入1.00元1股
938940买入1.00元1股

如大名城、大名城B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094买入1.00元2股
938940买入1.00元2股

如大名城、大名城B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094买入1.00元3股
938940买入1.00元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四)持有大名城、大名城B的股东,应当通过上交所的A股和B股交易系统分别投票。

报备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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