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3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8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835 证券简称:四川圣达 公告编号:2014-064
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8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现将公司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下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8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2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南段2028号石化大厦17楼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2日

 二、出席对象:

 (1)凡截止至2014年8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会议。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士。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8月1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须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代理委托书。委托书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和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本公司。

 (2)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8月26日上午10:00 至12:00,下午13:00 至16: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南段2028号石化大厦17楼)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代理委托书。委托书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和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本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

 2014年8月28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投票简称: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输入证券代码“360835”;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4、投票举例

 以股东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为例,其申报情况如下:

 ■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2014年8月27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2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服务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更改投票结果。

 (三)查询投票结果的操作方法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查询投票结果时需要输入您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并输入“服务密码”,此“服务密码”与互联网投票时使用的“服务密码”为同一密码,未申请“服务密码”的股东请在使用功能前提前申请。

 六、投票规则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七、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 璐、王 娇

 (2)联系电话:028-85322086

 (3)传真:028-85322166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九、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5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或我单位)出席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下列指示对列入该次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