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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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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2014年8月27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以下简称“T 日”),对该日日终登记在册的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时黄金ETF”)份额进行折算。本次折算由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并由登记结算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本次折算完成后,博时黄金ETF的基金份额净值与折算日业绩比较基准(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盘价)的1/100基本一致,即折算后的基金份额净值对应约0.01克黄金价格。

 本次基金份额折算程序与计算公式如下:

 1.T日收市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X、折算前基金份额总额Y,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核对。

 2.假设T日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盘价为I,则T日完成折算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I/100,其结果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4位;基金份额折算比例的计算公式为:折算比例=(X/Y)/(I/100),其结果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8位。

 3.登记结算机构根据上述折算比例,对各基金份额持有人T日日终登记在册的博时黄金ETF的基金份额进行折算,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加总得到折算后的基金份额总额。

 4.登记结算机构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根据折算后的基金份额总额,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计算折算后的基金份额净值,并互相核对。

 6.在登记结算机构完成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投资者可以在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折算后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在折算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公告本基金本次基金份额折算结果。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8 月26 日

 博时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8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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