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14年8月20日,公司与上海通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通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锦松定增A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进行现金管理。
一、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各方
基金委托人: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
基金管理人:上海通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上海通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锦松定增A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存续期限:自本基金成立起19个月
4、委托资金:5000万元
5、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本基金的年管理费率为1.5%。
6、基金管理人的业绩报酬:
业绩报酬按照本基金结束时基金资产净值的实际收益超过8%部分的16%提取;基金净值实际收益低于1.08,不提取业绩报酬。
二、备查文件
上海通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锦松定增A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特此公告。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