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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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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工厂搬迁第二期补偿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14-031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工厂搬迁第二期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永信制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永信”)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签署的《搬迁补偿协议》(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6日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控股子公司即将搬迁并收到补偿款的公告》),佛山永信于2014年8月11日收到了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政府有关部门拨付的第二期补偿款人民币7,047,777.51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佛山永信本次收到补偿款的会计处理如下:首先将收到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佛山永信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根据公司对搬迁费用支出的预计,本次补偿款主要用于新建相关资产,将按照资产预计使用期限,平均分摊转入营业外收入。公司预计相关资产的平均使用年限为15年,相关资产将在2015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则预计相关补偿款对2015-2029年各年度的税后损益产生影响约为35.24万元,预计对所得税费用产生影响为11.75万元。

 该会计处理最终须以佛山永信外聘财务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14-032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沿江土地将因有轨电车建设被征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珠江南岸,2010年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琶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琶醍公司”)对公司沿江土地进行景观改造,并建设了琶醍啤酒文化创意艺术区。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广州市市长办公会议纪要,该会议纪要指出:根据广州市有轨电车建设规划,公司上述部分沿江土地将因有轨电车建设被征收。

 公司将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与各方协商,妥善做好轻轨施工涉及的相关拆除及安置工作。

 因具体征收及拆除安置方案尚未确定,该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暂无法预估。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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