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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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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2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8月12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4年8月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赵敏女士委托钮容量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蒋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9名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控股子公司低温工程(德国)有限公司投资总额的议案》;

同意将控股子公司低温工程(德国)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从500万欧元减至5万欧元,注册资本5万欧元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减少控股子公司低温工程(德国)有限公司投资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中国民生银行杭州西湖支行为授信银行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增加中国民生银行杭州西湖支行为授信银行,授信额度为3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自银行批准之日起3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杭氧润华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杭氧润华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6,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三年,该委托贷款的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6,75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三年,该委托贷款的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济源万洋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济源万洋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7,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三年,该委托贷款的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总额为人民币308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银行批准之日起六年;并同意每三年对本项担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杭氧宏裕气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杭氧宏裕气体有限公司总额为人民币16,4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七年;并同意每三年对本项担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中期票据,用于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或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中期票据的发行时机,制定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实际发行额、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相关事宜;

3、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决定并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次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申请增加中国民生银行杭州西湖支行为授信银行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杭氧宏裕气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4、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5、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3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12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4年8月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自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控股子公司低温工程(德国)有限公司投资总额的议案》;

同意将控股子公司低温工程(德国)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从500万欧元减至5万欧元,注册资本5万欧元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减少控股子公司低温工程(德国)有限公司投资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中国民生银行杭州西湖支行为授信银行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增加中国民生银行杭州西湖支行为授信银行,授信额度为3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自银行批准之日起3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杭氧润华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杭氧润华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6,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三年,该委托贷款的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6,75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三年,该委托贷款的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济源万洋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济源万洋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7,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三年,该委托贷款的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总额为人民币308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银行批准之日起六年;并同意每三年对本项担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杭氧宏裕气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杭氧宏裕气体有限公司总额为人民币16,4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七年;并同意每三年对本项担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中期票据,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或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中期票据的发行时机,制定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实际发行额、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相关事宜;

3、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决定并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次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毛永娟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监事职务,根据公司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同意提名李立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期满为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更换监事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12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立峰,男,汉族,1974年6月出生,学历本科,会计师、经济师职称。1996年7月至1996年10月于杭州市五金工业公司财务科工作,1996年11月至2000年11月先后于工商银行杭州市半山支行储蓄科、计划信贷科工作。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先后在债权管理部、资产管理部、资产经营一部、业务五部工作,2010年2月起于经营管理部工作,2010年8月任经营管理部部门负责人,2011年11月任经营管理部高级副经理(主持工作),2012年12月至今任经营管理部高级经理。李立峰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4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控股子公司低温工程(德国)有限公司投资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4年8月12日,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控股子公司低温工程(德国)有限公司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低温工程(德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低温工程公司)投资总额由500万欧元减至5万欧元,减少495万欧元,注册资本5万欧元保持不变。减资前后双方的出资比例仍保持不变。

该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减资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减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低温工程(德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德国法兰克福

注册资本:5万欧元

企业类别:一般境外投资类

经营范围:向客户提供低温设备的工程设计服务,交钥匙低温设备的销售和工业气体生产。

低温工程公司的股东为本公司和梅塞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塞尔集团)。截止2013年12月30日,股东对低温工程公司出资总额为500万欧元,公司出资占比为51%,资产总额为48,003,057.18元,负债总额为7,447,013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316,859.36元,净利润7,877,499.72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本次减资的目的和影响

低温工程公司经过了几年的经营已积累了部分资金,能够满足其后续开展业务的需要,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与梅塞尔集团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将德国公司的投资总额从500万欧元减至5万欧元,注册资本5万欧元保持不变。减资的495万欧元将按照股东持股比例由股东收回,本次减资前后双方的出资比例仍保持不变,不会影响公司的控股权。

股东名称本 次 减 资 前本 次 减 资 后
出资金额

(万欧元)

持股比例出资金额

(万欧元)

持股比例
本公司25551%2.5551%
梅塞尔集团24549%2.4549%
合 计500100%5100%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14年8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控股子公司低温工程(德国)有限公司投资总额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5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8月12日,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相同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杭氧”)提供总额为3.08亿元银行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为自银行批准之日起六年,并同意每三年对本项担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该担保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42%。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杭氧宏裕气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杭氧宏裕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杭氧”)提供总额为1.64亿元银行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为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七年,并同意每三年对本项担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该担保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02%。

以上担保批准通过后,杭氧股份累计已批准的担保额超过了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0%,根据《公司章程》、《投融资及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山东杭氧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注册地:滕州市木石镇驻地;计划注册资本为41,000万元,截止目前实际注册资本为2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臧建东。经营范围:许可经营氧气、氮气、氩气及液氧、液氮、液氩生产销售。空气分离技术咨询及服务;通用机械设备配件销售。截止 2014年5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7,235.92万元,负债总额为28,072.93万元,资产负债率59.43%。该公司项目分为旧设备收购和新建一套空分设备两阶段;前期旧设备收购已经完成并开始投运,目前正在实施新建一套62500m3/h空分设备阶段。公司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盈利能力水平。

2、项目实施情况

山东杭氧为本公司2013年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目前该公司正在实施“收购空分资产并新建一套62,500 m3/h空分装置项目”,该项目总投资95,000万元。根据公司的投资计划(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的2013—007号公告),总投资95,000万元中除注册资本外,其余资金需通过杭氧股份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该项目分为旧设备收购和新建一套空分设备两阶段;前期旧设备收购已经完成并开始投运,目前正在实施新建一套62500m3/h空分设备阶段。由于该公司项目尚未完成还需建设新设备,缺乏融资能力,需要母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

(二)、内蒙古杭氧宏裕气体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内蒙古杭氧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注册地:内蒙古扎兰屯市岭东工业开发区,注册资本为7100万元,法定代表人:许迪。经营范围:项目筹建。截止 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944.40万元,负债总额为6.17万元,资产负债率0.09%。该公司目前处于建设期,尚无盈利。

2、项目实施情况

内蒙古杭氧为本公司2013年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目前该公司正在实施“配宏裕科技36,000 m3/h空分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3,500万元。根据公司的投资计划(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的2012—054号公告),总投资23,500万元中除注册资本外,其余资金需通过杭氧股份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由于该公司处于筹建期,缺乏融资能力,需要母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担保方式担保期限担保金额
山东杭氧连带责任保证自银行批准之日起6年30,800万元人民币
内蒙古杭氧连带责任保证自银行批准之日起7年16,4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子公司项目业务的继续开展,为公司产生效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2014年8月12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的议案。批准上述担保后,杭氧股份累计批准的担保额超过了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0%,根据《投融资及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已经审批过的对外担保金额(含本次担保数)累计为人民币332,94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01.85%;实际发生额累计为178,443.97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54.59%,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6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企业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发行期限和时间:在注册有效期限内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选择一次或多次发行;

3、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

4、发行利率:根据发行当期市场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共同商定;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或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决策程序

经公司2014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三、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中期票据的发行时机,制定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实际发行额、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相关事宜;

3、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决定并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次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企业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发行期限为5年,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或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

通过发行中期票据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效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提高公司收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

五、备查文件

1、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7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毛永娟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毛永娟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毛永娟女士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毛永娟女士辞职后将不再在公司任职。公司监事会对毛永娟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经对李立峰先生的履历资料审核,同意提名李立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12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立峰,男,汉族,1974年6月出生,学历本科,会计师、经济师职称。1996年7月至1996年10月于杭州市五金工业公司财务科工作,1996年11月至2000年11月先后于工商银行杭州市半山支行储蓄科、计划信贷科工作。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先后在债权管理部、资产管理部、资产经营一部、业务五部工作,2010年2月起于经营管理部工作,2010年8月任经营管理部部门负责人,2011年11月任经营管理部高级副经理(主持工作),2012年12月至今任经营管理部高级经理。李立峰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8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第四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2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日15:00至2014年9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8月28日(星期四)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青山湖街道东环路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加中国民生银行杭州西湖支行为授信银行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杭氧宏裕气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4、《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5、《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相关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刊登于2014年8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上述第四项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请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8月29日—8月30日的8:30—16: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592号1119室证券部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430杭氧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买入投票”;

B、输入证券代码:362430

C、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投票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关于增加中国民生银行杭州西湖支行为授信银行的议案》1.00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2.00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杭氧宏裕气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3.00
4《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4.00
5《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5.00
100总议案100

备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于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序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D、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委托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E、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A、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B、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C、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纵流程

1、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9月2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0571—85869076

传真:0571—85869076

联系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592号1119室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310014

联系人:高春凤、何干良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2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对全部议案,行使以下表决权: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增加中国民生银行杭州西湖支行为授信银行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杭氧宏裕气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4《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5《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100总议案   

注:1、请在对应表决栏中用“√”表示。

2、对于本单位(本人)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资格证号):

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股 东 登 记 表

截止2014年8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杭氧股份(股票代码:002430)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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