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8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4-048
债券代码:123000 债券简称:09宜华债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市场传闻核实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7月16日,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网络媒体出现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绍喜先生的有关传闻后,立即开展相关核实工作,于2014年7月17日、23日、30日发布了《公司关于市场传闻核查公告》(临2014-042)、《公司关于市场传闻核实进展公告》(临2014-044、046),为进一步明确获知相关信息,公司于2014年8月1日再次向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发函问询相关情况,宜华集团积极配合公司再次开展核实工作,公司于2014年8月5日接到宜华集团出具的《关于市场传闻再次核实情况的说明函》(以下简称“《说明函》”),《说明函》表示“涉及刘绍喜先生的市场传闻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对刘绍喜先生相关传闻事项进一步核实,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4年7月7日开始停牌。2014年7月14日,公司正式进入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程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推进该重大事项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交易方案正处于进一步论证与完善阶段。鉴于公司尚需对实际控制人相关传闻事项进一步核实,目前无法判断涉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对本次资产重组的影响,公司将在进一步核实有关传闻后,视具体情况进一步判断相关事项对本次资产重组的影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