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声明
本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网站。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为:投资者可在本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查阅上述文件(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华医疗科技园;电话:0533-3587766;传真:0533-3587768;联系人:靳建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及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修订说明
2014年6月27日,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华医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2014年7月21日,公司完成本次利润分配实施,经除权除息调整,公司本次股份发行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
2014年7月21日,本公司收到山能集团出具的《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2014011),山能集团对本次交易评估结果进行了备案。在山能集团对资产评估报告的审核过程中,根据山能集团的审核意见,交易标的评估值进行了调整。
2014年8月5日,本公司与隋涌等10名自然人、中冠投资、智望创投、德广诚投资签署了《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标的资产作价、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与数量、锁定期、利润承诺及补偿等内容进行了调整约定。同时,上市公司补充披露了英德公司2014年1-4月的财务数据、英德公司2014年、2015年盈利预测报告与和上市公司2014年、2015年备考盈利预测报告。上述调整与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山能集团的备案结果,英德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由43,554.69万元调整为43,513.50万元,评估值减少41.19万元。英德公司85%股权的评估值由37,021.49万元调整为36,986.48万元,评估值减少35.01万元。上市公司对报告书中涉及标的资产评估变动方面的信息进行了修订,请详见重组报告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之“本次交易方案及标的资产估值作价”;“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之“三、本次交易主要内容”;“第四节 本次交易标的”之“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九)最近三年评估值的差异及分析”和“第四节 本次交易标的”之“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说明”等章节。
2、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79.43元/股。经2014年6月27日召开的上市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华医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18日,除息日为2014年7月21日。经除权、除息调整后,新华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39.66元/股。向其他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71.49元/股。经上述除权、除息调整后,发行底价为35.70元/股。上市公司对报告书中涉及股份发行方面的信息进行了修订,请详见重组报告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之“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发行价格及锁定期”;“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之“三、本次交易主要内容”;“第五节 本次交易涉及股份发行的情况”等章节。
3、根据上述调整和修订事项,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就调整后的标的资产作价、股份发行数量与价格、锁定期、利润承诺及补偿安排等事项达成了一致。相关的修订请详见重组报告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交易方案”。
4、上市公司补充披露了英德公司2014年1-4月的财务数据、英德公司2014年、2015年盈利预测报告和上市公司2014年、2015年备考盈利预测报告。相关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重组报告书摘要“第四节 本次交易标的”之“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六)交易标的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等章节。
5、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相应调整。公司对重组报告书中涉及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进行了修改,请详见重组报告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之“八、本次交易实施需履行的审批程序”;“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之“三、本次交易主要内容”之“(五)本次交易实施需履行的审批程序”等章节。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已经进行了多处修改与调整,投资者在阅读和使用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时,应以本次披露报告书的内容为准。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新华医疗 |
指 |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淄矿集团 |
指 |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实际控制人/山东省国资委 |
指 |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山能集团 |
指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对方 |
指 |
隋涌等10名自然人、深圳中冠创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智望博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德广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他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 |
隋涌等9名自然人股东/隋涌等9名自然人 |
指 |
隋涌、邱家山、苏晓东、魏旭航、罗在疆、李健、方怡平、杨远志、阳仲武等九名自然人 |
隋涌等10名自然人股东/隋涌等10名自然人 |
指 |
隋涌、邱家山、苏晓东、魏旭航、罗在疆、李健、方怡平、杨远志、阳仲武、马宗等十名自然人 |
中冠投资 |
指 |
深圳中冠创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智望创投 |
指 |
宁波智望博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德广诚投资 |
指 |
成都德广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拟收购资产/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
指 |
成都英德生物医药装备技术有限公司85%股权 |
标的公司/英德公司 |
指 |
成都英德生物医药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前身成都英德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英德设备公司 |
指 |
成都英德生物医药设备有限公司 |
英德工程公司 |
指 |
成都英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常州英德公司 |
指 |
常州英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英德软件公司 |
指 |
成都英德软件有限公司 |
本次重组/ 本次交易/本次资产重组/本次非公开发行 |
指 |
新华医疗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隋涌等10名自然人和中冠投资、智望创投、德广诚投资购买其所持英德公司85%股权;并向其他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不超过交易总额的25% |
报告书/重组报告书 |
指 |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
报告书摘要/重组报告书摘要 |
指 |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摘要》 |
《购买资产协议》 |
指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 |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
指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之补充协议》 |
《利润补偿协议》 |
指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 |
评估基准日 |
指 |
2013年12月31日 |
审计基准日 |
指 |
2014年4月30日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卫生部 |
指 |
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 |
指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律顾问/康达律所 |
指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大正海地人 |
指 |
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上会 |
指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前身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重组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 |
《上市规则》 |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
《暂行规定》 |
指 |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本报告书涉及专业术语释义如下:
新版药品GMP |
指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
GMP |
指 |
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 的简称,由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
生物药物 |
指 |
生物药物是指运用微生物学、生物学、医学、生物化学等的研究成果,从生物体、生物组织、细胞、体液等,综合利用微生物学、化学、生物化学、生物技术、药学等科学的原理和方法制造的一类用于预防、治疗和诊断的制品 |
发酵 |
指 |
通过对微生物(或动植物细胞)的进行大规模的生长培养,使之发生化学变化和生理变化,从而产生和积累大量人们发酵所需要的代谢产物的过程 |
培养 |
指 |
以适宜的条件促使其发生、成长和繁殖 |
灭活/脱毒 |
指 |
用物理或化学手段杀死病毒、细菌等,但是不损害它们体内有用抗原的方法 |
分离纯化 |
指 |
分离是利用混合物中各组分在物理性质或化学性质上的差异,通过适当的装置或方法,使各组分分配至不同区域的过程。纯化是由多种物质的聚集体,通过物理、化学或生物方面的方法作用,变成一类或一种物质的过程 |
CIP(在线清洗系统Clean In Place) |
指 |
是指不用拆开或移动装置,即采用高温、高浓度的洗净液,对设备装置加以强力作用,把与药品、食品的接触面洗净,对卫生级别要求较严格的生产设备的清洗、净化。 |
SIP(在线消毒系Sanitize In Place) |
指 |
不用拆开或移动装置在线(就地)灭菌,在制药行业用于管道系统的在线消毒。 |
卫生级容器 |
指 |
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用于制药等行业中的,对卫生等级要求很高的场所所使用的容器 |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一、本次交易方案
1、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英德公司85%股权
根据公司与隋涌等10名自然人、中冠投资、智望创投以及德广诚投资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和《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新华医疗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英德公司85%股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隋涌等10名自然人、德广诚投资、中冠投资所持英德公司51%股权;以现金方式购买隋涌等10名自然人、德广诚投资、中冠投资、智望创投所持英德公司34%股权),同时为提高本次交易整合绩效,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配套资金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支付),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额的25%。
为稳定英德公司的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新华医疗计划在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4年后再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收购隋涌等9名自然人、德广诚投资所持英德公司剩余15%的股权,股权转让定价届时由各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拟向隋涌等10名自然人、德广诚投资、中冠投资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英德公司51%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新华医疗拟向其发行股份数(股) |
出让出资额所占比例 |
1 |
隋涌 |
930,519 |
8.48% |
2 |
邱家山 |
855,339 |
7.80% |
3 |
苏晓东 |
780,028 |
7.11% |
4 |
魏旭航 |
479,351 |
4.37% |
5 |
罗在疆 |
479,351 |
4.37% |
6 |
李健 |
479,351 |
4.37% |
7 |
方怡平 |
404,040 |
3.68% |
8 |
杨远志 |
178,673 |
1.63% |
9 |
阳仲武 |
150,056 |
1.37% |
10 |
德广诚投资 |
198,997 |
4.50%% |
11 |
中冠投资 |
493,569 |
1.50%% |
12 |
马宗 |
164,523 |
1.81%% |
合计 |
5,593,797 |
51.00% |
(2)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隋涌等10名自然人、德广诚投资、中冠投资、智望创投所持有的英德公司的34%股份,支付现金来自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英德公司51%股权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若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完毕,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英德公司34%股权对价款,待募集的配套资金到位后再置换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相关款项。
序号 |
名称 |
新华医疗拟支付现金(万元) |
出让出资额所占比例 |
1 |
隋涌 |
1,421.04 |
3.27% |
2 |
邱家山 |
1,306.23 |
3.00% |
3 |
苏晓东 |
1,191.22 |
2.74% |
4 |
魏旭航 |
732.04 |
1.68% |
5 |
罗在疆 |
732.04 |
1.68% |
6 |
李健 |
732.04 |
1.68% |
7 |
方怡平 |
617.03 |
1.42% |
8 |
杨远志 |
272.86 |
0.63% |
9 |
阳仲武 |
229.16 |
0.53% |
10 |
马宗 |
1,522.50 |
3.50% |
11 |
德广诚投资 |
1,466.35 |
3.37% |
12 |
中冠投资 |
2,392.49 |
5.50% |
13 |
智望创投 |
2,174.99 |
5.00% |
合计 |
14,790.00 |
34.00% |
(3)为提高本次交易整合绩效,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额的25%。按照评估值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计算,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2,325万元,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配套资金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支付)。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估值及交易作价
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英德公司85%股权进行评估,并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根据经山能集团备案的大正海地人出具的大正海地人评报字(2014)第035B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3年12月31日,英德公司股权价值(母公司)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基准日
账面值 |
评估值 |
增值金额 |
评估值
增值率 |
交易作价 |
英德公司100%的股权 |
2013年12月31日 |
9,203.59 |
43,513.50 |
34,309.91 |
372.79% |
43,500.00 |
英德公司85%的股权 |
2013年12月31日 |
7,823.05 |
36,986.48 |
29,163.43 |
372.79% |
36,975.00 |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和《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同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大正海地人出具的、并经山能集团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根据上述评估报告,英德公司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43,513.50万元,英德公司85%的股权评估价值为36,986.48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36,975.00万元。交易对方拟出让的英德公司股权的作价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名称 |
拟出让所持英德公司出资额(万元) |
交易作价(万元) |
1 |
隋涌 |
470.0215 |
5,111.48 |
2 |
邱家山 |
432.0467 |
4,698.51 |
3 |
苏晓东 |
394.0059 |
4,284.81 |
4 |
魏旭航 |
242.1283 |
2,633.15 |
5 |
罗在疆 |
242.1283 |
2,633.15 |
6 |
李健 |
242.1283 |
2,633.15 |
7 |
方怡平 |
204.0874 |
2,219.45 |
8 |
杨远志 |
90.2508 |
981.48 |
9 |
阳仲武 |
75.7959 |
824.28 |
10 |
马宗 |
199.9995 |
2,174.99 |
11 |
德广诚投资 |
207.4089 |
2,255.57 |
12 |
中冠投资 |
399.9990 |
4,349.99 |
13 |
智望创投 |
199.9995 |
2,174.99 |
合计 |
3,400.00 |
36,975.00 |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发行数量及锁定期
1、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股份发行涉及向隋涌等10名自然人、德广诚投资、中冠投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向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定价基准日均为新华医疗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向其他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募集配套资金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市场询价结果确定。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79.43元/股。经2014年6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华医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18日,除息日为2014年7月21日。经除权、除息调整后,新华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9.66元/股。
向其他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71.49元/股。经上述除权、除息调整后,发行底价为35.70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市场询价结果来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新华医疗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2、发行数量
(1)向隋涌等10名自然人、德广诚投资、中冠投资发行股份数量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和《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向隋涌等10名自然人、德广诚投资、中冠投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发行数量=(各交易对方以接受新华医疗发行新股方式转让所持英德公司股权的交易价格)÷发行价格
按照英德公司51%股权的交易价格22,185.00万元,本次交易向隋涌等10名自然人、德广诚投资、中冠投资发行股份数为5,593,797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新华医疗拟向其发行股份数(股) |
1 |
隋涌 |
930,519 |
2 |
邱家山 |
855,339 |
3 |
苏晓东 |
780,028 |
4 |
魏旭航 |
479,351 |
5 |
罗在疆 |
479,351 |
6 |
李健 |
479,351 |
7 |
方怡平 |
404,040 |
8 |
杨远志 |
178,673 |
9 |
阳仲武 |
150,056 |
10 |
德广诚投资 |
198,997 |
11 |
中冠投资 |
493,569 |
12 |
马宗 |
164,523 |
合计 |
5,593,797 |
(2)向其他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交易中,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按照评估值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计算,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2,325.00万元;按照本次发行底价35.70元/股计算,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3,452,380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本次发行价格因上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做相应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3、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1)隋涌等9名自然人、德广诚投资的锁定期安排
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交易对方 住所及通讯地址
1 隋涌等十名自然人 具体信息详见报告书之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2 成都德广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 深圳中冠创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4 宁波智望博浩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5 特定投资者(待定) 待定
二零一四年八月
(下转A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