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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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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4-031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7月22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新建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孙克军先生为董事候选人、提名吴价宝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7月26日收到陆剑先生的请辞报告。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根据相关规定,陆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非常感谢陆剑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

公司董事会于2014 年1 月10 日收到李俊峰先生的请辞报告。因其辞职将导致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股东大会改选出的独立董事就任前,李俊峰先生仍将履行其职责。

为了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加强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为规范公司的治理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及相关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孙克军先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吴价宝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江苏水滤康净水有限公司股权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关于受让江苏水滤康净水有限公司股权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孙克军先生情况简介

1、个人简历如下:

孙克军,197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持有香港居民证,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连云港分行新浦支行副行长,江苏省连云港市华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党支部书记,江苏金海担保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连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部经理,连发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主板,0875) 执行董事、副总裁,旺德融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裁,连云港金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现任连云港市股权与创业投资协会法定代表人,北京祥和源投资咨询公司董事长,河北坝上林业种苗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3年10月27日至今任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未持有公司股份;

4、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吴价宝先生情况简介

1、个人简历如下:

吴价宝,男,中国国籍,1965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后。曾任淮海工学院经济管理系教师、教研室主任、系主任;2007年至今,任淮海工学院商学院院长,2012年6月至今任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

4、未持有公司股份;

5、已参加中国证监会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

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4-032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7月22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井奇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司本次以部分闲置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营运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江苏水滤康净水有限公司股权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本次对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实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关于受让江苏水滤康净水有限公司股权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4-033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分别于2013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1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管理现状,为了更好管理公司的资金使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平衡资金风险与收益的关系,公司重新规划暂时闲置资金的管理,拟对部分闲置资金采用余额控制和分项授权的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闲置资金现金管理现状

(一)闲置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6号文《关于核准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日出东方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每股21.5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2,422,351.9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7,577,648.05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57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2014年7月25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24,446,521.26元。

2、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现状

公司已使用55000万元购买厦门国际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的理财

产品,其中15000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40000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分别于2014年9月4日、2014年9月8日、2014年10月17日到期。

(二)闲置自有资金

1、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已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67700万元购买了厦门国际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江苏银行、交通银行理财产品,其中42300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5400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属无固定期限可及时赎回类产品。

2、委托贷款

公司已使用42000万元向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连云港振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其中30000万元委托贷款已到期和提前收回本金及利息,12000万元委托贷款于2014年11月25日到期。

3、基金理财产品

公司已使用15500万元购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商银行连云港分行“工银瑞信资管计划”的理财产品,其中10000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本金并获得收益,5500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属无固定期限可及时赎回类产品。

4、信托理财产品

公司已使用21000万元购买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的理财产品,产品到期日分别为2015年4月25日、2014年9月26日和2016年3月31日。

5、其他理财产品

公司已使用1960万元购买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宝X”理财产品,

该理财产品已已到期已收回本金和收益。

二、公司拟将对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平衡资金风险与收益的关系,公司重新规划暂时闲置资金的管理,拟对部分闲置资金采用余额控制和分项授权的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即在股东会通过之日12个月内,公司对闲置资金单类现金管理产品分别授权额度,任何一日现金管理总余额不超过19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分项授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

1、投资产品: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国债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国债除外);

(2)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使用;

(3)不得质押。

上述现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现金管理额度: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自有资金

1、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

公司拟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用于申购工商银行连云港分行、中国银行连云港分行、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建设银行连云港分行、上海浦发银行连云港分行、招商银行连云港分行、南京银行城东支行等银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该类理财产品包括:及时赎回低风险类产品,预期年收益率在2.3%-4%;短期理财产品(0-365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5%。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2、委托贷款

公司拟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用于进行委托贷款,期限为不超过24个月,预期收益率为8%-10%/年。

3、其他产品

公司拟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用于投资国债、信托产品、基金类产品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上述产品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预期年收益率为4%-10%。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决议有效期:上述理财产品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之内有效。

三、风险控制

(一)由财务部会同投资部,根据公司资金情况,以及投资产品安全性、流动性、发行主体相关承诺、预测收益率等,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并提出投资方案。

(二)投资方案经法律顾问对相关认购协议进行审查确认后,经公司财务负责人认可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三)公司审计督查部负责对上述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现金管理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营运。

五、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14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层具体操作。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司本次以部分闲置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营运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司本次以部分闲置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营运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日出东方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日出东方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该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规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日出东方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无异议。

六、备查资料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4-034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江苏水滤康净水有限公司股权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东方”或“公司”)拟受让全资子公司上海好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好景”)持有的江苏水滤康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滤康”)100%股权,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缴纳其注册资本,履行受让上海好景所持水滤康100%股权而承担的出资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受让江苏水滤康净水有限公司100%股权

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受让全资子公司上海好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

江苏水滤康净水有限公司100%股权。水滤康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水滤康净水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瀛洲南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朱军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实收资本: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4年6月18日

经营范围:净水设备、水处理装置的研发、制造(不含化工生产)、安装及技术服务;自来水处理工程与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好景持有其100%股权,由于水滤康设立时间较短,其注册资本2,000万元尚未缴纳,目前未进行实际运营,净资产为0.00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同意,上海好景持有的水滤康100%股权将无偿转让给日出东方。由于上海好景尚未向水滤康缴纳2,000万元注册资本,受让后将由日出东方以超募资金2,000万元承担并缴纳注册资本的义务。受让后,水滤康将成为日出东方的全资子公司。

二、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缴纳水滤康注册资本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6号文《关于核准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日出东方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 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7,577,648.05元。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于5个项目,总投资额为1,250,000,000.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为777,577,648.05元(以下简称“超募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57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制订了专门管理办法并采取专户储存。

(二)已使用超募资金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3年11月14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份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064.40万元受让深圳市鹏桑普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14.82%的股权,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14年7月25日,超募资金不含利息余额706,933,648.05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计划安排

江苏水滤康净水有限公司,目前已经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水滤康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上海好景持有的水滤康100%股权将无偿转让给日出东方。

由于上海好景尚未向水滤康缴纳2,000万元注册资本,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承担并缴纳注册资本的义务。受让后,水滤康将成为日出东方的全资子公司。

三、此次项目实施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受让全资子公司上海好景持有的水滤康100%股权,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缴纳其注册资本。此次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

四、履行的审核及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江苏水滤康净水有限公司股权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受让江苏水滤康净水有限公司股权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水滤康。 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实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江苏水滤康净水有限公司股权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经审核,本次对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实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日出东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缴纳江苏水滤康净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规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日出东方本次使用部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缴纳江苏水滤康净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计划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缴纳江苏水滤康净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4-035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15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8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连云港市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根据公司于2014 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现将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日期: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4年8月15日(周五)下午13:30;

A 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5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3、股权登记日: 2014年8月8日。

4、召开地点: 连云港市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方式:

1)A 股股东可通过:

①本人亲身出席现场投票;

②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他人出席投票;

③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 股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网络投票的操作方式请见本通知附件一。

3)关于股东投票方式选择的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提名孙克军先生为董事候选人、提名吴价宝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受让江苏水滤康净水有限公司股权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 201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三、股东大会出席/列席对象

1、截至 2014年8月8日(星期五)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 登记方式

⑴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⑵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⑶ 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8月12日--8月13日(9:00—11:00、14:00—16:00)。

(三) 登记地点: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5959992

联系传真:0518-85807993

联系地址: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 邮编:222243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8月15日

总提案数:3项议案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票股东
752366日出投票A股股东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内容申报代码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3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3项提案75236699.00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001股2股3股
2《关于提名孙克军先生为董事候选人、提名吴价宝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01股2股3股
3《关于受让江苏水滤康净水有限公司股权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3.001股2股3股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 2014年8月8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日出东方A 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 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52366买入99.001股

2、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52366买入1.001股

3、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52366买入1.002股

4、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52366买入1.00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 99.00 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发生异常,则本次会议进程按当日通知。

附件二:

委 托 书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提名孙克军先生为董事候选人、提名吴价宝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受让江苏水滤康净水有限公司股权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 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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