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之杰新材料集团”)的通知。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科之杰新材料集团《公司章程》完成设立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分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江苏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名称: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3、注册号:321121000094763
4、营业场所:镇江市丹徒新城镇南村
5、负责人:麻秀星
二、本次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是建立公司在江苏省的外加剂新材料生产基地,抓住江苏及其周边混凝土外加剂市场发展的契机,迅速拓展江苏及其周边地区的混凝土外加剂市场。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混凝土外加剂业务“跨区域”的发展战略。
2、存在的主要风险
公司成立后,仍需尽快进行生产场所及生产设施的建设、采购,并进行积极的市场开拓方能实现投资收益,后续生产经营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3、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全资子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现金流存在一定净流出,但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带来明显影响;
2、江苏分公司后续生产基地建设完成后,将使公司在江苏地区拥有较为完整的混凝土外加剂产品生产基地,公司可以尽快拓展在江苏及其周边区域的外加剂新材料的生产、销售业务,从而有助于实现科之杰中国的发展目标。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