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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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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修正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 2014-057

转债代码:110007 转债简称:博汇转债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修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修正前转股价格:6.16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5.74元/股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2014年7月16日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4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博汇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简称“博汇转债”,证券代码“110007”)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为5.74元/股。

2014年7月15日,“博汇转股”停止交易。自2014年7月16日起,博汇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6.16元/股调整为5.74元/股,“博汇转股”、“博汇纸业”和“博汇转债”正常交易。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 2014-055

转债代码:110007 转债简称:博汇转债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7月14日在公司二楼第三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不适用
外资股股东人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不适用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58,384,742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不适用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不适用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8.68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有外资股公司适用)不适用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有外资股公司适用)不适用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123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不适用
外资股股东人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不适用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27,457,844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不适用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不适用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97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有外资股公司适用)不适用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有外资股公司适用)不适用

(三)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延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监票、计票,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待网络投票结果出具后,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后,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董事会秘书1人出席会议,其他高管2人及见证律师2人列席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表决,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8,940,4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6.29%;反对3,009,2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62%;弃权3,892,8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2.09%,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0,476,4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7.11%;反对3,080,5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66%;弃权2,285,5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23%,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0,547,2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7.15%;反对2,986,4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61%;弃权2,308,8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24%,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0,545,2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7.15%;反对2,988,4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61%;弃权2,308,8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24%,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2013年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545,2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7.15%;反对3,481,54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87%;弃权1,815,82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9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5,147,481股,占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的86.90%;反对3,481,547股,占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的8.61%;弃权1,815,828股,占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的4.49%。

综合上述,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80,547,2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7.15%;反对2,986,4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61%;弃权2,308,8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24%,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2013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547,2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7.15%;反对2,976,1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60%;弃权2,319,1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2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5,149,481股,占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的86.91%;反对2,976,187股,占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的7.36%;弃权2,319,188股,占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的5.73%。

综合上述,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2013年度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547,2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7.15%;反对2,976,1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60%;弃权2,319,1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2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5,149,481股,占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的86.91%;反对2,976,187股,占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的7.36%;弃权2,319,188股,占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的5.73%。

综合上述,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增补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9.01、陈长江

表决结果:同意177,841,90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5.694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2,444,176股,占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的80.2183%。

综合上述,该议案获得通过。

9.02、郑鹏远

表决结果:同意177,845,90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5.697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2,448,176股,占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的80.2282%。

综合上述,该议案获得通过。

9.03、滕芳斌

表决结果:同意177,837,90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5.692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2,440,176股,占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的80.2084%。

综合上述,该议案获得通过。

9.04、王娟

表决结果:同意177,845,90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5.697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2,448,176股,占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的80.2282%。

综合上述,该议案获得通过。

9.05、夏洋

表决结果:同意177,837,90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5.692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2,440,176股,占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的80.2084%。

综合上述,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向下修正“博汇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1,120,23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7.46%;反对4,048,65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2.18%;弃权673,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5,722,502股,占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的88.32%;反对4,048,654股,占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的10.01%;弃权673,700股,占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的1.67%。

综合上述,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王海青、柴瑛平两名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除未能在法定期限2014年6月30日之前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之外,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14-056

转债代码:110007 转债简称:博汇转债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7月1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4年7月14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杨延智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陈长江、郑鹏远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滕芳斌、王娟、夏洋对以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根据董事会提供的有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选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同意聘任上述人员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调整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滕芳斌、夏洋、杨振兴,滕芳斌任主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调整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杨延智、王娟、夏洋、杨振兴、陈长江,杨延智任主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王娟、滕芳斌、郑鹏远,王娟任主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调整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夏洋、王娟、荆树兵,夏洋任主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潘庆峰已离职,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刘鹏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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