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国远洋 公告编号:临2014-030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船舶退役及出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为落实公司于2013年8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的船队结构调整之议案,以及于2014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船舶退役计划,公司在2014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共计以废钢船出售了四艘集装箱船以及四艘散货船,该等船舶共计331,294载重吨,总售价约为12,444万元人民币。截至2014年6月30日,经财务核算本次拆解实现损益约为-3,533万元人民币,该拆解实现损益未经审计。
本次退役的船舶共计八艘,包括原隶属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的“民河”、“松子”、“竹子”、“梅子”等集装箱船四艘,以及原隶属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富安”、“富饶”、“佳丽海”、“蛇口海”等散货船四艘。
经对老旧运输船实施退役,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和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自有船平均船龄有所下降,船舶节油、环保总体水平有所提升,从而有利于提高公司船队整体的经营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国远洋 编号:临2014-031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国远洋”)拟于2014 年8 月28 日(星期四)上午10时,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并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同时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会议中心、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7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二、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
3、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8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时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会议中心、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7楼会议室
5、网络投票的时间:2014年8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6、网络投票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7、股权登记日:2014 年7 月29 日(星期二)
三、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大会审议事项
会议以普通决议案审议下列事项
审议建造五艘14000TEU集装箱船并授权公司董事办理相关事宜之预案。
审议建造六艘8.16万吨散货船并授权公司董事办理相关事宜之预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7月1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A股股东可以参与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A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表决权在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表决的,或同一表决权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表决的,均以第二次表决为准。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4 年7 月29 日(星期二)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和于该日H股交易结束后名列在本公司H股股东登记册的公司H股持有人;
2、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董事会邀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代表、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手续
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十一层1135室
如以传真方式登记,请传真至:010-66492211
(三)登记时间
2014 年8 月8 日(星期五)9:00~11:00,14:30~16:30
(四)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杨、郭靖
电话: 010-66492992、66492215
传真: 010-66492211
(六)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1:股东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回执式样
附件2: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1:股东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回执式样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 年8 月28 日(星期四)上午10时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现场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现场表决。
股东大会议案(普通决议案)
审议建造五艘14000TEU集装箱船并授权公司董事办理相关事宜之预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审议建造六艘8.16万吨散货船并授权公司董事办理相关事宜之预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方签章: |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 |
委托方持有股份数: | 委托方股东账号: |
受托人签字: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受托日期: | |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股东回执
截止2014 年7 月29 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_股,拟参加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14 年8 月28 日(星期四)上午10时以现场方式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号:持股股数:
出席人姓名: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以剪报或复印件形式均有效。
附件2: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投票规则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时间
2014 年8 月28 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二、网络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88919 | 远洋投票 | 3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 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预案序号 | 预案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议案1-议案2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 分项表决方法:
序号 | 预案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建造五艘14000TEU集装箱船并授权公司董事办理相关事宜之预案 | 1.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 | 关于建造六艘8.16万吨散货船并授权公司董事办理相关事宜之预案 | 2.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三、投票举例
(一)某股东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88919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某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预案1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88919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某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预案1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88919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某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预案1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88919 | 买入 | 1.00元 | 3股 |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虑到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的意见,可直接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
(二)本次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三)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及对同一议案在网络投票中多次申报的,均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五)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