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7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4-021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东方精工,股票代码:002611)的股票交易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14年7月3日、2014年7月4日、2014年7月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2014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现金认购广东嘉腾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公告》,本次现金认购嘉腾机器人20%股权对公司近期及当期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4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4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因报告期内意大利 Fosber 公司二季度的经营业绩纳入合并范围,且意大利 Fosber 公司二季度的经营业绩好于之前预计,预计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由0%至30%修正为40%至70%。

 3、《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七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