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16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1,5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5.7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7月1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679 | 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 | 01******376 | 吕仁高 |
3 | 01******431 | 吕成杰 |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临江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 郑亮、柳铱芝
咨询电话:0579-82200256、82201396 传真:0579-82201396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