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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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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14-023】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位于北京地区
部分土地权证办理承诺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山西证监局关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精神和要求,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15日披露了《关于位于北京地区部分土地权证办理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02号),对原实际控制人铁道部做出的办理位于北京地区土地权证过户承诺的履行情况进行了公告说明。并分别于2014年4月1日、5月1日和5月31日披露了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05号、临2014-012号、临2014-019号)。

 2004 年,公司改制上市时,经报国务院同意、国土资源部核准,改制涉及的划拨用地采用授权经营方式处置,该部分土地使用权经确权评估后报国土资源部核准,由财政部增加对原铁道部的出资,作价入股投入公司。该部分土地共计289宗,总面积约6023万平方米。其中,位于山西、河北、天津等省市境内的土地,已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位于北京市境内 29 宗、约497万平方米土地,因有关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铁路政府主管部门对土地处置方案理解不一致,未能完成土地权证过户手续。

 2013年3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铁路行业“政企分开”,承诺履行的政策环境发生一定变化。为推进上述承诺事项的解决,相关方积极行动,与有关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了大量沟通协调工作,但目前仍未接到新的进展通知。根据监管要求,公司将积极与相关方商讨进一步规范承诺的具体措施,继续督促相关方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妥善解决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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