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4-054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6月2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6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光太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公司3名监事收悉全套会议资料,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拟修订公司《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将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基准由“母公司”修订为“公司”,即以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
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修订《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持续、稳定、科学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 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后附的《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改对照表和2014年7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定于2014年7月1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55)。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日
《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 修改后 |
(二)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未来三年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 (二)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未来三年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4-055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4年7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证监会、深交所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2014年7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下午15:00至2014年7月1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11日
6、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见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市黄河街16号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特别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议案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4年7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4-054)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7月14日-7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7月15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11
2、投票简称:广泰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17日9:30至11:30,13:00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 1.00元代表议案1,具体见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元) |
1 | 关于修订公司《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1.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见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5、计票规则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的半日后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15:00至2014年7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海兵、鞠衍巍
电话:0631-3953335
传真:0631-3953451-3335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
邮编:264200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7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修订公司《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4-056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6月2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6月30日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丽主持,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拟修订公司《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将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基准由“母公司”修订为“公司”,即以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