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收到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关于保荐代表人张露离职及更换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非公开发行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由于担任公司2013年度A股非公开发行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张露女士离职,不能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中金公司决定指派茹涛先生接替张露女士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对该项目持续督导的相关职责和义务。
本次变更后,公司2013年度A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陈洁女士和茹涛先生,持续督导期截至2015年12月31日届满。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
附:保荐代表人茹涛先生简历:
茹涛,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2009年加入中金公司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负责或参与了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H股首次公开发行、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A股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H股再融资、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次级债、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及中期票据、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A股非公开发行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