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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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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0 证券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14-032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4年3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4年6月27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支行签署《广发银行“名利双收”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合同》,根据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1亿元购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利双收”人民币理财计划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广发银行“名利双收”人民币理财计划。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为3.0%-5.8%。

 4、产品收益起算日:2014年6月27日。

 5、产品名义到期日:2014年12月26日。

 6、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1亿元。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产品风险提示

 1、理财收益风险: 本理财计划保证本金,但不保证理财收益。本理财计划收益受3个月期美元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走势影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本理财计划收益率为3.0%,因此影响本理财计划表现的最大因素为3个月期美元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走势。由此产生的投资收益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市场利率风险: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产品的预计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3、流动性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不得提前赎回且无权利提前终止该理财计划。

 4、管理风险:由于广发银行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以及对投资的判断,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投资收益,导致本计划项下的理财收益为3.0%。

 5、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

 6、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间不提供对账单,公司会根据本理计划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广发银行将按照说明书约定的方式,于产品到期时,在该行网站、各营业网点等发布投资情况或清算报告。公司会以广发银行指定信息披露渠道或前往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公司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公司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另外,公司预留在广发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会及时通知广发银行。如公司未及时告知广发银行联系方式变更,广发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公司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公司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7、本金延期兑付风险:如因理财计划项下各种不确定因素(如银行交易系统出现故障、金融同业问题等)造成理财计划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广发银行将尽责任寻找合理方式,尽快支付客户的理财本金及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本金延期兑付不确定的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广发银行的事由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作,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

 9、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认购期结束,如理财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到发行规模下限,或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理财计划原定成立日期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广发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计划,则广发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三、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了《购买理财产品管理制度》,主要防范措施有: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4年4月8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以人民币1.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

 2、2014年4月2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三环磁声工贸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签署《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说明书——机构客户》,根据协议,宁波三环磁声工贸有限公司分别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1,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两个理财产品。

 3、2014年5月1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三环磁声工贸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月湖支行签署《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根据协议,宁波三环磁声工贸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1亿元购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稳健型841093号”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支行签署的《广发银行“名利双收”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合同》。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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