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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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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4-55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未履行完毕的承诺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曾于2014年3月28日、4月26日、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关于公司股东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进展情况的相关公告(2014-21、37、45号),现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对公司股东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如下:

 经公司控股股东中住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中住地产”)对承诺事项进行梳理,截止目前,中住地产还有华能(海南)实业开发公司三亚公司(以下简称“三亚公司”)、惠州华能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公司”)的资产清理工作未按期履行完毕。中住地产表示,三亚公司、惠州公司自承诺之日起至今,除处置已有资产以外,没有新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中住地产一直在推进三亚公司、惠州公司的资产清理工作,但由于资产处置的复杂性,处置工作未能在承诺期限内完成。

 根据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三亚公司和惠州公司处置进展的实际情况,中住地产已草拟了变更完成上述两公司资产处置期限的方案,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关于中住地产开发公司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4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住地产开发公司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沈东进先生、李志江先生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李树先生、刘红宇女士、郭海兰女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我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14年6月13日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住地产开发公司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方案的议案》,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关于中住地产开发公司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方案的议案》将提交我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上述事项已于2014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披露,公告编号2014-51号。

 特此公告。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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