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敬请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四川双马”或“公司”)2014年6月27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在股份获赠到账日前不要做证券账户的注销、证券账户的资料变更和股份转托管等操作,以免影响股份赠送。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否决了《关于回购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应补偿股份的预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赠股方案的议案》(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以下简称“拉法基中国”),现公司就拉法基中国赠送股份实施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通过股份赠送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14年5月6日,公司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13年度股东大会,其中《关于回购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应补偿股份的预案》未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依据前次重大资产重组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以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统称为“《盈利补偿协议》”),四川双马以1元人民币的总价定向回购拉法基中国持有的2013年度拉法基中国应补偿股份的预案如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四川双马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书面通知拉法基中国。拉法基中国在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将2013年度应补偿股份赠送给全体股东。具体送股方案将在四川双马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告并实施。
二、 股份赠送方案
2014年6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赠股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1、 本次股份赠送是针对2013年度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江堰拉法基”)未达盈利预测进行的股份补偿赠送;该股份赠送的发放范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7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2013年度盈利补偿数额:根据《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之约定,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三年内,在都江堰拉法基未达盈利预测的情况发生时,拉法基中国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目标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目标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认购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目标资产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股份数量。
上述计算公式中的:
1)“预测净利润数”和“实际净利润数”应以目标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数确定。
2)“认购股份总数”为拉法基中国以目标资产认购的四川双马股份总数,即:296,452,000股。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2013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说明》(德师报(函)字(14)第Q0153号),2013年度拉法基中国应补偿股份数量为47,583,386股(以下简称“2013年度应补偿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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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净利润数均为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 鉴于拉法基中国持有的股份仍为限售股,为了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送股将分为两部分送出:
3.1、 应赠送给除拉法基中国和拉法基瑞安(四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法基四川”)(限售股份部分)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股份: 拉法基四川为拉法基中国的全资子公司,经协商,拉法基中国和拉法基四川同意送给除拉法基中国和拉法基四川(限售股份部分)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股份由拉法基四川送出。送出股份数量为47,583,386/(615,862,000-47,583,386) ×174,305,313=14,595,019股。其中615,862,000为公司2014年6月27日的股本总数;174,305,313股为2014年6月27日公司全体无限售条件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合计数。
3.2、 经协商,拉法基中国和拉法基四川同意应赠送给拉法基中国和拉法基四川(限售股份部分)的股份32,988,367股,仍由拉法基中国送出,该部分股份将直接保留在拉法基中国的限售股账户中,上述方式不涉及股份划转手续。
4、 本次赠送股份中涉及办理过户手续的股份比例为每10股赠送比例为0.8373股,股本基数为公司本次股份赠送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应补偿股份数量后的余额,即(615,862,000-47,583,386)=568,278,614股为准。
5、 考虑到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次股份赠送所涉及到的印花税和过户手续费,全部由拉法基四川承担。
三、股份流通日期
本次获赠股份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27日;
本次股份赠送开始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
四、股份赠送对象
本次送股涉及受让股份的股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7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除拉法基中国和拉法基四川(限售股份部分)以外的股东。
五、股份赠送的方法
1、 本次股份赠送的股份将直接计入股东证券帐户。
2、 本次赠送股份的计算以及涉及到的零碎股,将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2.1.2014年6月27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除拉法基中国和拉法基四川(限售股份部分)以外的股东按照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乘以公司应赠送出去股份比例47,583,386/568,278,614计算其应享有获赠股份。
2.2.按照上述步骤2.1计算的各股东获赠股份首先取整数,舍弃小数确定获赠股数。
2.3.将按照步骤2.1中计算的各股东获赠股份的小数部分,按从大到小顺序降序排列。
2.4.将按照步骤2.3已排序的流通股股东从大到小各增加一股,直至将应赠送股份总数14,595,019股与按照步骤2.2取整数后已分配的股份合计数之差全部添加完毕。
2.5.按照步骤2.2和2.4相加确定的股份数为最终应分配给各股东的股份数量。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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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股份赠送不涉及相关参数的调整。
八、有关咨询办法
投资者涉及到本次股份赠送的有关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和公司联系
联系人:景晶
联系电话:028-65195245
传真:028-65195291
电子邮箱:jing.jing@lafarge.com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公告2014-19号)。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公告2014-32号)。
特此公告!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