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星期六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4年2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2014-005号《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14】4号)文件精神,公司对相关主体承诺履行进展情况再次进行检查,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类型 | 承诺主体 | 承诺内容 | 承诺披
露时间 | 承诺履行期限 | 履行情况 |
发行上市承诺 | 发起人股东:深圳市星期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LYONE GROUP PTE. LTD. |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并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贵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未拥有从事与贵公司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权益;将来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贵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竞争企业,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任何业务上的帮助。 | 2009-8-25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发行上市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泽民、梁怀宇 |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并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贵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未拥有从事与贵公司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权益;将来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贵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竞争企业,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任何业务上的帮助。 | 2009-8-25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发行上市承诺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香港力元商贸有限公司 |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贵司相竞争的业务,未拥有与贵司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与贵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拥有任何权益;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贵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竞争企业,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任何业务上的帮助。 | 2009-8-25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发行上市承诺 | 公司董事、高管:张泽民、于洪涛、李刚、林建江 | 在任职期间,不单独采取行动以致每年减少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超过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减少其该部分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2009-8-25 | 长期 | 正常履行 |
现金分红承诺 | 佛山星期六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1)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2)在公司盈利、净资本等符合监管要求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可根据实际盈利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3)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4)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 2012-7-14 | 三年 | 正常履行 |
其他承诺 | 佛山星期六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承诺: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 | 2014-04-29 | 一年 | 正常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