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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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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7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编号:临2014-32号
债券代码:122094 债券简称:11海正债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4.26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4.15元/股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3,950万股(含13,95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14,050万股(含14,050万股)

 ●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一、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39,709,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92,367,996.38元。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6月25日。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4年6月25日实施完毕。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于2013年12月17日召开201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预案”)等议案。根据相关议案,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调整发行价格

 根据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84元/股)的90%,即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14.26元/股。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3年11月30日。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4.15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14.26元/股-0.11元/股)/(1+0)=14.15元/股

 2. 调整发行数量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13,950万股(含13,95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14,050万股(含14,050万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根据以下方式确定:调整后的发行股数=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三、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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