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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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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4-31

证券代码:125887 证券简称:中鼎转债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19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当天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38元 ,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超过 1 年 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7月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4年7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帐号股东名称
108*****974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饶建民 蒋孝安

咨询电话:0563-4181887 传真:0563-4181880转6071

六、 备查文件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4-32证券代码:125887 证券简称:中鼎转债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6.94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6.90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14年7月3日

根据“中鼎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A×k)/(1+n+k);

派息:P1=P-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D+A×k)/(1+n+k)。

其中:P为初始转股价,n为送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息,P1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由于公司将于2014年7月2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1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根据上述规定,“中鼎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将于2014年7月3日起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6.94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6.90元。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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