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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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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万家乐 公告编号:2014-021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8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0,81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7月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7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479广州汇顺投资有限公司
208*****120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信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山工业区

咨询联系人:张楚珊

咨询电话:0757-22321232

传真电话:0757-22321237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万家乐 公告编号:2014-022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函【2014】4号)的要求,对本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等相关主体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结果如下:

一、本公司及上述相关主体均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也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二、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相关主体尚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有:

(一)关于收益归属的承诺

承诺人: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智

承诺事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智家属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09年8月、2010年1月利用其帐户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为此,李智承诺若日后减持该部分股票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承诺时间:2009年8月6日

承诺期限:直到李智卖完上述违规买入的股份为止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中,承诺人未有违反本承诺之情形。

(二)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承诺人:本公司

承诺事项:本公司于2012年7月31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该规划,公司承诺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未来三个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承诺时间:2012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2012、2013、2014年度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中,承诺人未有违反本承诺之情形。

(三)关于业绩补偿的承诺

承诺人:施耐德电气东南亚(总部)有限公司

承诺事项: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顺特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特电气”)向施耐德电气东南亚(总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耐德东南亚”)购买顺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特设备”)1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施耐德东南亚就顺特设备业绩补偿向顺特电气作出了承诺,承诺自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完成日起连续3个会计年度(含重大资产购买实施完成日的当年),若顺特设备的综合无形资产纯收益实际数达不到预测数,则差额部分(对应顺特设备10%股权)由施耐德东南亚向顺特电气作出补偿(具体内容本公司已于2014年1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3-061)。

承诺时间:2013年5月30日

承诺期限:2013、2014、2015年度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中,承诺人未有违反本承诺之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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