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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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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57 股票简称:长江传媒 编号:临2014- 024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在召开期间无变更议案事项,议案《关于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未获通过。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6月19日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道268号湖北出版文化城B座四楼小会议室举行。

 公司总股本为1,213,650,273股,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698,291,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4%。公司董事会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长孙永平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关于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07,23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反对0股,弃权683,684,486股;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本议案未获通过。

 公司将按照控股股东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对本次担保贷款的必要性和经营风险防控作进一步论证。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夏少林律师、张俊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详细内容可查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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