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的概况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于2014年6月18日完成了《金融保障吉林市美丽吉林生态战略实施之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本工程”)的签署,甲乙双方就“美丽吉林”生态战略签署协议金额约4.6亿元,丙方通过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美丽吉林”生态战略实施提供金融保障。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甲方
公司名称: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壮
注册资本:8.45亿元
主营业务:市政道路、桥梁、给排水工程、供热供气工程、公交客运、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承包商、建筑装修、房地产信息咨询等。
注册地: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西路108号
关联关系:甲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业务。
(二)丙方
公司名称: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志强
注册资本:10亿元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注册地: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19层
关联关系:丙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项目情况
1、工程内容及工期
(1)吉林市为适应城市快速发展需要,落实“美丽中国”战略,拟加快城市景观系统建设步伐,甲乙双方预计首批合作项目明细如下:
序号 | 单项工程 | 预计工程量
(万㎡) | 单位造价(元/㎡) | 预计总造价
(亿元) | 预计工期(月) |
1 | 温德河湿地公园 | 131 | 200 | 2.6 | 18 |
2 | 东山体育文化公园 | 40 | 400 | 1.6 | 16 |
3 | 松花江核心段亮化提升工程 | | | 0.4 | 3 |
合计 | | 171 | | 4.6 | |
2、工程款项支付
甲方按0-7-2-1模式支付单项工程款项,即:
比例 | 付款进度描述 | 备注 |
0 | 预付及进度节点: | -开工以甲方进场通知书时间为准。 |
不收工程预付款及月进度款,乙方以自有资金先行启动实施 | -结算完成前,已完产值以过程审计为准;过程审计未完成的,以过程产值确认为准。 |
7 | 报表节点:开工6个月后至合同约定完工日期间,每遇5月30日或11月30日(即上市公司半年报6-30或年报12-30公告节点前30日),应支付届时已完产值70%。 | -单项工程工期低于6个月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即付款90%,质保期结束后,付款10%。 |
3 | 完工后节点:实际工程结算完成后鉴于园林工程涉及场地面广,交叉施工等因素,开完工时间的不确定,同时为了保障乙方投入资金及时回笼,尽量减少甲方资金利息支出,后续20%付款按照年度循环支付,即下一个年度对应节点除支付当年产值的70%外,同时支付上一个年度产值的20%,不与工程完工节点挂钩,质保期结束后付款10%。 | -确认完毕的《工程月进度计量表》作为该工程中间计量、中间费用调整和甲方过程付款的依据,各期中间计量完成产值的累加金额同时作为结算未完成前的结款依据。结款后若与最终结算金额有差异,多退少补(不计息)。 |
(二)金融保障模式
丙方通过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为“美丽吉林”生态战略实施提供金融保障。丙方运用信托资金分期向乙方收购其享有的对甲方的应收债权,并与甲方重新约定应收债权支付条件,以延展甲方付款期限,降低甲方财务压力的同时推动城市景观生态系统建设步伐。
(三)承诺和保证
甲方保证为金融保障模式的实施提供支持,包括无偿提供工程资金来源、应收账款、工程量完成进度等证明文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乙方承诺其设计、施工机构具备合作项目要求的法定资质。如乙方依法获得设计、施工资格,则项目内单项工程(分标段工程、下同)的设计、施工合同将在本协议基础上协商签署。
自转让日起,丙方自乙方受让的应收债权若发生任何的不利变化(如债务人拖欠利息和本金等),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损失。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或者在本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被违背,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为此支付的合理律师费及处理纠纷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四、协议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本协议通过引入金融机构收购公司享有的对甲方的应收债权,有利于规避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保障资金正常周转,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二)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本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对甲方或丙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涉及的金额为预估数,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存在最终金额与协议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二)本协议项下的工程尽管明确了开竣工时间,但受征地拆迁进度等因素的影响,实际的开竣工时间仍具有不确定性;
(三)本协议项下金融保障模式并不必然构成丙方为此成立信托计划及生效之条件,该等信托计划的成立及生效条件最终以实际签署的信托文件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金融保障吉林市美丽吉林生态战略实施之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