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6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4-016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法巴安诺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60%股权

 ●投资金额:约人民币3.24亿元(暂定数)

 ●特别风险提示:

 1、根据暂定的投资金额,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项目系采用对法巴安诺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进行投资,增资后法巴安诺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将由目前的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此事项尚需经相关政府部门同意。

 3、双方签署《框架协议》后,将就合资事项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等),待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双方再签署正式的合资协议,故本投资项目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6月17日下午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巴士租赁与法巴安诺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汽车租赁公司的议案》。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应为9名,实际参加人数为7名。董事江发根因事请假,书面委托董事王洪刚表决;独立董事程静萍因病请假,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王秀宝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巴士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巴士租赁”)投资入股法巴安诺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安诺中国”)。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3.24亿元,以巴士租赁经评估的车辆固定资产和牌照以及部分现金出资,出资后巴士租赁将持有安诺中国60%的股权。

 巴士租赁与法巴安诺租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法巴安诺”)将于2014年6月19日就合资事项签署框架协议。

 二、投资双方的基本情况

 上海巴士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丽正路1628号4幢1026室

 法定代表人:陈晓龙

 注册资本:34385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出租汽车,汽车租赁,机动车辆保险。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总资产142087.87万元,净资产47836.34万元。

 法巴安诺租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1 boulevard Haussmann, 75009, Paris

 法定代表人:Philippe Bismut

 注册资本:EUR 66,412,800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法巴安诺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9号楼B座15层0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马德迪

 注册资本:欧元2000万元

 实收资本:欧元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东(发起人):法巴安诺租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安诺中国100%股权)

 四、合资事项的主要内容

 巴士租赁将以经评估的车辆固定资产和牌照以及部分现金作为出资,以增资方式持有法巴安诺的全资子公司安诺中国的60%股权。增资后,法巴安诺持有安诺中国的股权比例降至40%。安诺中国将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企业名称将相应变更(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增资后的安诺中国的业务范围暂定为车辆租赁及提供与车辆租赁相关的服务等。

 合资公司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的管理模式,董事会设5名董事,巴士租赁3名,法巴安诺2名。合资公司董事长由巴士租赁推荐,总经理由法巴安诺推荐。

 五、本投资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汽车租赁行业在中国属于朝阳产业,汽车租赁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之一,也是公司未来要重点发展的业务板块。公司汽车租赁业的发展战略目标是加快汽车租赁品牌建设,确立汽车租赁区域龙头,逐步打造全国服务供应商的品牌形象。法巴安诺是全球前三大的以企业客户为主的经营性汽车租赁公司,拥有运营车辆70万台,分支机构覆盖25个国家,拥有高效、精细的管理系统与标准流程,其看好中国汽车租赁市场的长期增长趋势。巴士租赁将通过与法巴安诺的合作,谋求汽车租赁业务的更大发展。

 六、本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投资项目的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巴安诺全球化的先进经营管理模式需要根据经营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适应当地市场。

 2、各地越来越多的限牌政策有可能使合资公司在部分地区开展业务时的牌照获得难度加大或成本升高。

 3、双方签署《框架协议》后,将就合资事项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等),待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双方再签署正式的合资协议,故本投资项目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遵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根据本投资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