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理财产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币种)的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等中短期投资品种,期限为自本次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6)。
2014年6月1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润邦卡哥特科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邦卡哥特科”)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港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购买了农业银行发行的“本利丰”保本保证收益型定向人民币理财产品。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定向人民币理财产品(以下简称“本产品”或“本理财产品”)。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产品代码:BFDG2014191。
4、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5、投资范围:本产品资金由资产管理人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工具、较高信用等级的信用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掉期等可锁定风险收益的本外币货币资金市场工具,商业银行或其他符合资质的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非标准化债权,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托计划及其他投资品种。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回购、高等级信用债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现金、存款,投资比例约25-55%;货币市场工具、投资类信托计划、非标准化债权及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投资比例约45-75%,以上投资比例在[-10%,10%]区间内浮动。农业银行根据相关投资市场走势动态调整资产组合配置。
6、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扣除各项费用后):4.8%。
7、还本付息:本理财产品到期日后2 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遇非银行工作日时顺延。本理财产品到期前不分配收益。
8、产品起息日:2014年6月11日。
9、产品到期日:2014年6月30日。
10、投资期限:19天(取决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11、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润邦卡哥特科与农业银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3、公司本次出资2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0.94%。
(二)主要风险揭示
1、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第五条约定的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情况,农业银行有权停止发售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将无法在约定认购期内购买本理财产品。
2、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政策、法律法规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降低甚至导致本金损失。
3、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
4、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
5、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农业银行按照《协议》及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 “信息通告”的约定,发布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以及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获知。如投资者在认购产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且未及时告知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国农业银行无法及时联系投资者,则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6、募集失败风险:产品认购结束后,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协议》约定的情况确定本理财产品是否起息。如不能起息,投资者的本金将于通告募集失败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解除冻结。
7、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中国农业银行可能于提前终止日视市场情况或在投资期限内根据《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8、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二、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理财业务,加强对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控股子公司润邦卡哥特科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争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告
日期 | 公告编号 | 投资主体 | 产品名称 | 金额 | 投资期限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到期收益情况 | 资金来源 |
2014年5月7日 | 2014-031 |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润邦重机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4 年第091期 | 人民币1000万元 | 2014年5月5日-2014年6月23日 | 4.4% | 未到期 |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
2014年5月29日 | 2014-032 | 公司控股孙公司太仓润禾码头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聚宝财富2014稳赢109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 人民币400万元 | 2014年5月28日-2014年8月27日 | 4.5% | 未到期 |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
2014年6月10日 | 2014-033 |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1号 | 人民币500万元 | 2014年6月6日-2014年7月8日 | 4.5% | 未到期 |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
2014年6月10日 | 2014-033 |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润邦重机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4年JG406期 | 人民币3000万元 | 2014年6月6日-2014年9月9日 | 4.45% | 未到期 |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