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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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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工大首创 编号:临2014-030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4】0542 号),函中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工大首创(天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投资公司”)购买公司关联方天津市九策高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九策”)开发的商品房支付的预付款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过程、目前处理情况及拟采取的维权措施等进行了问询,现根据函件要求,公司就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购买过程

 2012年12月6日,天津投资公司与天津九策签署了《【联都星城】项目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以下简称“认购协议书”),购买了总计面积为414平方米的四套商品房,总计金额为2,477,614.00元,天津投资公司于《认购协议书》签署当日向天津九策支付了80%的认购款(即:1,982,091.20元),该商品房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已取得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预计于2013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根据《认购协议书》中相关条款约定,在天津投资公司支付了80%认购款之日起90日内,天津九策应与天津投资公司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依法办理销售备案登记等手续。

 二、后续进展情况

 2013年2月28日,天津投资公司收到天津九策发来的《关于【联都星城】延期签约的函》,函示天津九策拟将联都星城项目原有的工业用水、用电、燃气、供暖等配套设施转为民用性质,正与政府相关部门密切协商。特向天津投资公司提出《认购协议书》中原约定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备案登记手续时间延期半年办理的请求,即在2013年9月6日前办理完成,并承诺如到期未能签约并办理销售备案登记手续,将无条件返还天津投资公司预付款及相应利息。天津投资公司接受了函商。此后,天津投资公司多次向天津九策发出提醒及催促的函,要求其履行相关承诺。天津九策表示正积极与相关部门办理联都星城项目原有配套设施工用转民用的事宜,将尽快与天津投资公司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依法办理销售备案手续。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由于天津九策迟迟未能履行《认购协议书》的约定和相关承诺,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经过沟通协商,2014年2月19日,天津投资公司与天津九策签订了《关于<【联都星城】项目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约定,天津九策承诺将在2014年6月1日前与公司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依法办理销售备案登记等手续;如天津九策到时仍未能与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则天津九策应在2014年6月10日之前一次性退还全部预付款1,982,091.20元及相应利息。这期间,公司一直关注【联都星城】项目相关情况,并发函督促天津九策尽快履行《认购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约定。

 截至本公告日,天津九策仍未履行相关约定和承诺。为此,公司将着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权益,并关注事项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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