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 年 4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9,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9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 每 10 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49,4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98,8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 年6 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 年 6月1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4 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4 年6月1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 年6月 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211 | 隆基集团有限公司 |
2 | 08*****824 | 昆明盈鑫壹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 | 08*****151 | 精工模具设计有限公司 |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4 年6月17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一、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9,400,000 | 100 | | | 149,400,000 | | | 298,800,000 | 100 |
1、人民币普通股 | 149,400,000 | 100 | | | 149,400,000 | | | 298,800,000 | 100 |
二、股份总数 | 149,400,000 | 100 | | | 149,400,000 | | | 298,800,000 | 100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98,800,000股摊薄计算,201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9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龙口市外向型经济开发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刘建 呼国功
咨询电话:0535-8881898 0535-8842175
传真电话:0535-8881899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