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增加、变更、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6月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6月4日——2014年6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4日15:00至2014年6月5日15:00时期内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19-1号华东科技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虞炎秋
6、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6人,代表股份1154203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1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6人,代表股份926299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7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10人,代表股份227904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455%。
4、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1013167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2 %;
反对467495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 %;
弃权 61374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
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对其中各项子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关联股东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合计数81535859股: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
同意285858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6%;
反对528129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9%;
弃权174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
(2)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
同意285858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6 %;
反对528129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9%;
弃权174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3)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
同意285858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6 %;
反对528129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9%;
弃权174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4)锁定期
表决情况:
同意285858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6 %;
反对528129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9%;
弃权174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5)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
同意285858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6 %;
反对528129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9%;
弃权174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6)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
同意285858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6 %;
反对528129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9%;
弃权174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7)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
同意285858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6 %;
反对528129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9%;
弃权174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8)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
同意285858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6 %;
反对528129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9%;
弃权174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9)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
同意284058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3%;
反对528129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9%;
弃权1974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情况:
同意285858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6 %;
反对528129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9%;
弃权174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11)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
同意285858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6 %;
反对528129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9%;
弃权174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上述(1)-(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合计数81535859股。
表决情况:
同意285858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6%;
反对528129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9%;
弃权174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1012167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1%;
反对467495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
弃权62374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
5、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1012167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1%;
反对528129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
弃权174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关于与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合计数81535859股。
表决情况:
同意 285858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6%;
反对528129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9%;
弃权174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关于与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合计数81535859股。
表决情况:
同意285864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6 %;
反对528129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9%;
弃权168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关于与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合计数81535859股。
表决情况:
同意 285858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6%;
反对528129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9%;
弃权174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合计数81535859股。
表决情况:
同意 285858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6%;
反对528129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9%;
弃权174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10、审议《关于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合计数81535859股。
表决情况:
同意 284058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3%;
反对528129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9%;
弃权1974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关于受托管理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合计数81535859股。
表决情况:
同意 284058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3%;
反对467495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0%;
弃权80374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景忠、周浩
3、 结论性意见: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