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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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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4-032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两个交易日(2014年6月3日、2014年6月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管理层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与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于2012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发行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2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82)。

 201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公司债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3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01)。

 2013年6月,公司发行公司债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详见公司于2013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1)。

 目前,公司发行公司债的事项较之前披露的进展不存在其他实质性进展,仍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核过程中。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并承诺至少3个月内也不筹划上述事项。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在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计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00万元至-5,000万元。目前,公司对2014年1-6月的利润情况预计维持在此范围,没有发生变化。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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