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1,300万美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50万美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3年6月21日对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支行1,300万美元融资担保将于2014年 6月5日履行完毕。
本次担保系本公司对新加坡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曼分行1,300万美元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4年6月2日起,有效期1年。
新加坡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201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银行贷款进行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公司继续为新加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3年。上述议案也经2014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10 ANSONROAD 20-06 INTERNATIONAL PLAZA SINGAPORE
法定代表人:管雄文
注册资本:10万美元
主要经营业务:从事国际航线船舶货物运输,船舶代理,货物仓储、托运及代理,船舶租赁,船舶买卖,船舶管理;提供船舶设备、材物料供应;劳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新加坡公司总资产3,860.50 万美元,净资产736.89万美元,资产负债率80.91%,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050万美元。
截止2014年3月31日,新加坡公司总资产3,984.54 万美元,净资产650.80万美元,资产负债率83.67%(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050万美元。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自2014年6月2日起,有效期1年。
(三)担保金额:1,300万美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银行贷款进行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也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新加坡公司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其进一步拓展贸易业务,加快公司国际运输步伐。为此,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审批具体担保事项,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新加坡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其进一步拓展贸易业务,加快公司运输国际化步伐。此项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新加坡公司累计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3,0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18,816.98万元;对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担保)约合人民币26,816.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次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3.90%。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BOCJHBLOAN2014(04-1)】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四)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