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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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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2014-033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时间:2014年6月4日上午9点

2、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8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何国纯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类别人数持有(代表)

股份(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452,739,00054.30%
合计3452,739,00054.30%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以及公司非董事高管人员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 人,王强董事、邓志远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不能出席本次大会,特此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公司王权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4)公司张天灵财务总监,韦韬工会主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票数

(股)

比例

(%)

票数

(股)

比例

(%)

票数

(股)

比例

(%)

是否

通过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452,739,0001000000

因工作需要,姜岩飞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股东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另推荐杨旭东先生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杨旭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大会选举,杨旭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选举当选之日(2014年6月4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李长嘉、韦朝鸿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李长嘉、韦朝鸿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2014-034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4年6月4日上午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8楼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23日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0人, 分别是何国纯、杨旭东、饶东平、王权、梁君、季晓泉、孟杰董事和张忠国、陈潮、董威独立董事。王强董事因其他公务无法亲自参加本次会议,书面授权委托梁君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邓远志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无法亲自参加本次会议,书面授权委托董威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公司6名监事、2名非董事高管人员及其他领导成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国纯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杨旭东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选举当选之日(2014年6月4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股东单位推荐,补选杨旭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从董事会选举当选之日(2014年6月4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议案

鉴于姜岩飞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同时不再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经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杨旭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同意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的委员组成调整如下:

1、战略委员会原由何国纯、姜岩飞、王强、饶东平组成,何国纯任主任委员;现调整为:战略委员会由何国纯、杨旭东、王强、饶东平组成,何国纯任主任委员。

2、预算管理委员会原由何国纯、姜岩飞、饶东平、邓远志组成,何国纯任主任委员;现调整为:预算管理委员会由何国纯、杨旭东、饶东平、邓远志组成,何国纯任主任委员。

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在合并报表单位范围内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合理有效地调配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子公司的各项经营及建设及时提供资金保障,同时规范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金活动往来,经审议同意公司向子公司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3亿元以开展贸易业务,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向子公司广西堂汉锌铟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0.3亿元用于恢复生产日常流动资金的补充,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费参照取得资金时的综合资金成本收取。相关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

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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