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5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信达中建置业有限公司与安徽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合肥市包河区S1406号地块(合国土资公告[2014]17号),最终成交总价为361,442万元。
竞得地块位于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祁门路交口,界址范围:东至宿松路,南至规划美和路,西至徽山路,北至祁门路。地块总面积297,466.6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商业及社区配套,出让年限为居住70年,商业40年。地块分为9个小地块,其规划指标如下表所示:
地块编号 | S1-10 | S1-11 | S1-12 | S1-13 | S1-14 | S1-15 | S1-16 | S1-17 | S1-18 |
面积(平方米) | 43666.67 | 46266.67 | 36933.33 | 45600.00 | 32266.67 | 21533.33 | 29266.67 | 26000.00 | 15933.33 |
用途 | 居住 | 居住 | 商业 | 商业
社区配套 | 居住 | 商业 | 居住 | 居住 | 商业 |
容积率 | 2.5 | 2.8 | 5.0 | 2.5 | 2.8 | 3.5 | 2.5 | 2.8 | 3.5 |
本次房地产项目获取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拥有上述地块全部权益。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