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委托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公司”)对本公司2013年1月发行的10年期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2国航01”)、2013年8月发行的5年期201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12国航02”)和10年期201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12国航03”)进行了跟踪评级。
在对本公司业务运营、相关行业及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中诚信证评公司于2014年5月16日出具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4)》,维持本公司AAA的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2国航01” 、“12国航02” 、“12国航03”AAA的债项信用等级。
投资者欲全面了解本次跟踪评级报告的具体情况,请查阅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4)》。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