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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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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7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4年5 月23日(周五)上午9:0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为2014 年5 月23 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22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5月23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兴康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3人,代表股份320,961,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4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份279,536,0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93%。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27人,代表股份41,425,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20,73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反对2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18,586,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0%;反对2,371,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9%;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20,73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反对2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20,73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反对2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3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52,7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6,375,000.00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320,73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反对2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

 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同时聘请该所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度审计费用的情况

 2013年度,公司需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7.5万元,上述费用按照约定,已支付97.5万元。会计师事务所因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支付,不计入财务审计费内。

 大会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了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

 同意320,73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反对2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2、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度审计费用的情况

 同意320,73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反对2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详见2014年4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表决情况:同意320,73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反对2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公司201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详见2014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大会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了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本公司为圣象集团有限公司4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续保

 同意320,73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反对2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2、本公司为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8,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67,219,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87%;反对2,371,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7%;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251,367,200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3、本公司为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31,635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320,73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反对2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4、本公司为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4,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续保

 同意67,219,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87%;反对2,371,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7%;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251,367,200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5、本公司为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27,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320,73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反对2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6、本公司为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4,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续保

 同意67,219,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87%;反对2,371,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7%;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251,367,200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7、本公司为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4,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续保

 同意320,73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反对2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8、本公司为上海大亚科技有限公司22,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69,370,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8%;反对2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251,367,200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9、本公司为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1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320,73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反对2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兴康、翁少斌、陈红兵、马云东、陈钢、陈从公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大会采取累积投票、逐项表决方式选举陈兴康、翁少斌、陈红兵、马云东、陈钢、陈从公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以上非独立董事简历已于2014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附件1: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表决情况如下:

 1、陈兴康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289,826,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99%。

 陈兴康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翁少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288,830,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89%。

 翁少斌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陈红兵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291,096,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95%。

 陈红兵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马云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291,237,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39%。

 马云东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陈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288,557,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04%。

 陈钢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陈从公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286,030,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17%。

 陈从公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同意提名蒋春霞、王永、张小宁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大会采取累积投票、逐项表决方式选举蒋春霞、王永、张小宁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以上独立董事简历已于2014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附件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表决情况如下:

 1、蒋春霞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291,238,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39%。

 蒋春霞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王永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290,238,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28%。

 王永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张小宁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282,350,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70%。

 张小宁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向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支付固定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万元(税后)。除此之外,公司不再给予独立董事其他的利益。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费用据实报销。

 表决情况:同意320,73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反对2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2014年4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修改后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刊登在2014年5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情况:同意320,73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反对2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三)关于修改《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2014年4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2014年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320,73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反对2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2014年4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320,73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反对2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2014年4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4年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320,73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反对2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同意韦继升、茅智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大会采取累积投票、逐项表决方式选举韦继升、茅智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张海燕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已于2014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情况如下:

 1、韦继升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同意291,238,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39%。

 韦继升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茅智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同意288,384,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50%。

 茅智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罗曼、魏玥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8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4年5月23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三)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分别为陈兴康、陈红兵、马云东、陈钢、蒋春霞、王永、张小宁,董事翁少斌先生和董事陈从公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陈钢先生和董事马云东先生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决议等有关文件。

 (四)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陈兴康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监事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陈兴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个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聘任翁少斌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个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宋立柱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个人简历附后)。宋立柱先生的有关资料已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没有提出异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陈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个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3名独立董事(蒋春霞、王永、张小宁)详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核查并现场检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验、违法违规情况,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总裁翁少斌先生、董事会秘书宋立柱先生、财务总监陈钢先生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没有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可能存在风险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翁少斌先生为公司总裁、宋立柱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陈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五)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换届后董事的变动情况,决定重新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1、选举董事长陈兴康先生、董事翁少斌先生和独立董事蒋春霞女士为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其中陈兴康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2、选举独立董事蒋春霞女士、独立董事王永先生和董事马云东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蒋春霞女士为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3、选举独立董事张小宁先生、独立董事王永先生和董事陈红兵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张小宁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4、选举独立董事王永先生、独立董事蒋春霞女士和董事陈钢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王永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以上人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以上人员的个人简历已于2014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附件1: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和《附件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个人简历

 陈兴康,男,68岁,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93年5月至2008年3月任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2008年3月至今任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裁,2004年12月至今任丹阳市意博瑞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1999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陈兴康先生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裁,也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没有受过证监会、交易所处罚等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翁少斌,男,50岁,经济师。1999年11月至2008年3月任亚洲创建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3月至今任圣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08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裁。翁少斌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没有受过证监会、交易所处罚等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宋立柱,男,45岁,研究生学历,经济管理专业。1996年7月至1999年7月曾在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工作,1999年7月至2001年2月任本公司证券部项目经理,2001年3月至2003年3月任本公司证券部副主任,2003年4月至2007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2005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04年10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5年1月至2013年9月曾多次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证书。并分别于2010年4月和2011年1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宋立柱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没有受过证监会、交易所处罚等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钢,男,43岁,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02年2月至2005年12月任江苏鼎信咨询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总监,2005年5月至2005年12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06年1月至2008年5月任本公司审计部部长,2008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陈钢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没有受过证监会、交易所处罚等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9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二)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14年5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分别为韦继升、茅智真、张海燕。

 (四)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韦继升先生召集。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选举韦继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个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个人简历

 韦继升,男,59岁,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91年3月至今历任国营丹阳铝箔总厂副厂长、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1999年4月至2005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5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韦继升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没有受过证监会、交易所处罚等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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