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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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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出台外贸稳增长20条措施
□本报记者 倪铭娅

 □本报记者 倪铭娅

 

 海关总署23日公布了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20条措施。《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提出,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续推出14项创新制度,今年8月将对试点进行阶段总结,研究可复制可推广的适用范围;关检合作“三个一”、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等多项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其中,京津冀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将于7月1日起首先在京津“双城”海关实施,随后在京津冀三地海关实施,随后扩大到长三角和珠三角等经济联系紧密地区。

 《措施》首次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模式”,充分利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优势,创新监管模式,研究明确准入条件与标准、监管方式、征税原则,适应期货保税交割、融资租赁、服务外包等服务贸易发展;扩大企业售后维修试点范围,探索支持企业开展全球维修业务;支持企业发展研发设计、商务服务、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促进与加工制造业相关联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在支持新型贸易平台发展方面,《措施》提出,海关总署将加快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争取政策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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