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2013年7月26 日与与江苏中冶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冶”)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本公司收购江苏中冶所持有的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琦衡农化”)的25%的股权,收购价格为1.98亿元人民币。
同时,本公司于同日与琦衡农化、王健(江苏琦衡的控股股东)签署了关于本公司投资琦衡农化的投资保障协议,根据上述协议,若琦衡农化在2013年5-12月以及其后四个会计年度经审核的净利润若低于原利润预测数6,526.51万元;10,308.91万元;11,499.37万元;14,007.94万元;15,910.15万元,王健就核定的琦衡农化实际净利润数与利润预测数之间差额进行补偿;并应在本公司年报披露日起30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差额部分一次性汇入琦衡农化指定的账户中。
琦衡农化经审计2013年度净利润为60,258,116.09元,2013年1-4月净利润为2,099,837.15元,2013年5-12月净利润为58,158,278.94元。低于原利润预测数6,526.51万元。
根据上述协议,琦衡农化实际盈利数低于盈利预测数,王健应就江苏琦衡当期经审计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之间差额710.68万元进行补偿,并应在本公司年报披露日起30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差额部分一次性汇入琦衡农化指定的账户中。
2014年5月23日,王健已将琦衡农化2013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之间差额710.68万元划入琦衡公司账内。王健已按投资保障协议协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业绩补偿。
有关本公司投资琦衡农化的公告详见本公司于2013年5月8日、2013年7月27日、2013年8月17日和2013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