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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1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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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14-022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4年04月25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4年04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05月22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05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0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0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234科泰控股有限公司
208*****666新疆荣旭泰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308*****961汕头市盈动电气有限公司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只分配现金红利,不涉及股权变动。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方案不涉及股权变动,因此不需调整相关参数。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张江高新区青浦园天辰路1633号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廖晓华

咨询电话:021-69758010

传真电话:021-69758500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 5 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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