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4年04月25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4年04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05月22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05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0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0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234 | 科泰控股有限公司 |
2 | 08*****666 | 新疆荣旭泰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3 | 08*****961 | 汕头市盈动电气有限公司 |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只分配现金红利,不涉及股权变动。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方案不涉及股权变动,因此不需调整相关参数。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张江高新区青浦园天辰路1633号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廖晓华
咨询电话:021-69758010
传真电话:021-69758500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 5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