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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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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11星湖债”债券持有人会议
结果公告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14-033 债券简称:11星湖债 债券代码:122081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11星湖债”债券持有人会议

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下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向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商证券”)提议2014年5月15日11:00召开2014年第一次“11星湖债”债券持有人会议。招商证券作为“11星湖债”的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2014年第一次“11星湖债”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14年4月30日公告。债券持有人会议如期举行。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招商证券

2、召开时间:2014年5月15日11:00-12:00

3、召开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工农北路67号星湖科技七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5、表决方式:记名式投票(现场投票)

6、会议主持人:招商证券委派的代表

7、本次会议的内容及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共计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5,059,170张,占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张数总额的79.05%。此外,公司债券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及见证律师均参加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11星湖债”<募集说明书>若干条款的议案》。经统计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同意的债券共计5,059,170张,占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总张数的79.05%;反对的债券共计0张,弃权的债券共计0张。本次会议议案获得代表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同意,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三条“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代表本次未偿还公司债债券本金总额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11星湖债”<募集说明书>若干条款的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赖凌云、赫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11星湖债”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6日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14-034债券简称:11星湖债 债券代码:122081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1星湖债”公司债上调票面利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适用的票面利率:5.8%

●调整后适用的票面利率:7.5%

●调整后起息日:2014年7月7日

根据《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董事会八届二次会议及2014年第一次“11星湖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11星湖债”<募集说明书>若干条款的议案》中所设定的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放弃行使赎回本期债券的权利,同时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票面利率170个基点至7.50%,并在债券存续期后3年固定不变。

一、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文中含义如下: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11星湖债、本期债券本公司发行的2011年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司债券,债券代码:122081
回售本期债券持有人可选择在第3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照100元/张的价格回售给本公司。
付息日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间内,每年7月7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本年付息日为2014年7月7日
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人民币元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1星湖债(代码:122081)。

3、发行总额:人民币6.4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6年(含6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5.8%,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三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三年执行新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三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1年7月7日。

7、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7年每年的7月7日,2016年和2017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兑付日:本期债券设置提前还本条款,分别于2016年7月7日兑付本期债券剩余本金的30%;2017年7月7日兑付剩余本金的70%。但若发行人行使赎回权,或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权,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4年7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9、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1年7月7日起至2017年7月6止,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10、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不少于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4年、第5年、第6年存续。

11、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不少于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权的公告,将同时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3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70个基点,其中一个基点为0.01%。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有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后第6个交易日(含第6个交易日)起的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3、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若发行人在第3年末行使赎回权,所赎回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3年利息在兑付日2014年7月7日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3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2014年7月7日一起支付。若发行人放弃赎回权且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权或行使部分回售权,则本期债券剩余本金采用提前偿还方式,即在债券发行完毕后第5年偿还剩余本金30%,第6年偿还剩余本金70%;每年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16年至2017年每年的7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本次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14、担保条款: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5、信用级别: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2014年4月,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跟踪评级,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6、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1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7、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济祥、刘欣欣

联系电话:0758-2291130

传真:0758-2239449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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