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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6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6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20,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股份于2014年5月2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资本公积金转股(股)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一、限售流通股 | 46,928,570 | 29.33 | 46,928,570 | 93,857,140 | 29.33 |
高管锁定股 | 46,928,570 | 29.33 | 46,928,570 | 93,857,140 | 29.33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113,071,430 | 70.67 | 113,071,430 | 226,142,860 | 70.67 |
三、总股本 | 160,000,000 | 100.00 | 160,000,000 | 320,000,000 | 100.00 |
五、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4年5月22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1*****204 | 许敏田 |
2 | 08*****236 | 欧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3 | 01*****299 | 王建忠 |
4 | 01*****322 | 叶兴鸿 |
5 | 01*****906 | 许鸿峰 |
6 | 01*****256 | 施召阳 |
7 | 01*****037 | 王昌东 |
8 | 01*****651 | 陈华青 |
9 | 01*****633 | 杨富正 |
七、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320,000,000股摊薄计算,201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8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溪北路492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丁培
咨询电话: 0576-81670968
传真: 0576-86338769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