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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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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证券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14-16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控股股东拟收购种业资产通知函及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5月13日收到控股股东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新股份”)发来的《关于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种业资产收购事项的通知函》(以下简称“《通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为了促进本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快速发展,新大新股份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一直在为本公司积极寻求行业内的战略合作机会。奥瑞金农业技术有限公司(NASDAQ:SEED,系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农业企业,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在生物技术和杂交玉米种子“育繁推”等方面与本公司具有较强的互补性。新大新股份认为,目标公司业务对于本公司的产业发展将会是较好的战略补充。新大新股份为抓住本次战略合作机遇,于2014年5月12日向目标公司董事会发出了初步非约束性收购意向书(preliminary non-binding proposal),拟由新大新股份或者其关联企业或子公司收购目标公司(以下简称“拟议交易”)。目标公司董事会已书面确认收到新大新股份的收购意向书,并在考虑拟议交易。

 二、假若上述拟议交易顺利推进并完成,新大新股份就目标公司的后续安排如下:

 1、该拟议交易完成后,在本公司认为条件合适的情况下,以本公司认为合适的方式并通过所需的程序与目标公司进行合作或整合,包括把目标公司转让给本公司。如本公司愿意收购目标公司,除非本公司允许延长时间,则在拟议交易全部手续完成后的一年时间内,新大新股份按拟议交易实际发生的成本将取得的目标公司控股股权优先转让给本公司。拟议交易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直接交易对价、中介费用、收购资金成本、税费、汇兑损失等与拟议交易相关的费用,根据已经发出的要约报价,此项交易要约总报价预计约为5,800万美元。

 2、如本公司拒绝行使上述优先受让权,新大新股份同意在本公司出具放弃受让目标公司的函件后一年之内,将目标公司控股股权转让给其它与新大新股份非关联的第三方,以解决拟议交易完成后与本公司构成的同业竞争情形。

 经本公司初步测算,目标公司2013财务年度(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5,807.20万元,营业收入为48,169.40万元,资产净额为26,604.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49.40万元(均为人民币),分别占本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营业收入、资产净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超过50%,且成交金额预计不超过本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的50%,故如果本公司同意收购目标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暂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处理《通知函》所述的事项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及时作出后续安排。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鉴于本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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