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于2014年5月14日在广东省普宁市金叶大厦1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 256,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6%。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旭恩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4月10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6,96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6,96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56,96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6,96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6,96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96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96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96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96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96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林则强先生、叶博辉先生、方钦雄先生分别在大会上进行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14年4月10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四、律师见证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司慧、束晓俊
3、结论性意见:高乐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