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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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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4-040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得2014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总额461,998,3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21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2014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一路3号

 咨询联系人:彭家辉、周海霞

 咨询电话:0756-3399888

 咨询传真:0756-3399666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转增股本的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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