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已于2014年4月24日分别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发布了《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完善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现公布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2014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15:00至2014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2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5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凡是在2014年5月1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B股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凡有出席资格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者,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代为行使权力;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和〈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4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独立监事的议案》;
15、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独立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第12—15项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第13项涉及独立董事选举的事项,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已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次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王珺、宋献中、朱卫平、冯晓明、刘涛、张华的年度述职报告。
(三)披露情况:以上议案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香港商报》、巨潮咨询网上刊登的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等公告(公告编号2014-14、2014-15、2014-16、2014-17)。
(四)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2014年5月13日至股东大会召开日2014年5月20日14:30以前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604室公司董事会事务部
(四)登记手续:
1、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法人股东)应将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14年5月19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我公司下述传真号办理出席手续,并于2014年5月20日下午14:30会议召开前,携带上述资料到会议现场再次确认出席;
2、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个人股东)、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和B股股东应将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式样)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14年5月19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我公司下述传真号办理出席手续,并于2014年5月20日下午14:30会议召开前,携带上述资料到会议现场再次确认出席;
3、B股股东也可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其权力,委托书可直接向股票托管券商索取。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维、张少敏
联系电话:(020)87570276, 87570251
传真:(020)85138084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604
邮编:51063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 | 关于〈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 | 关于〈201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 | |
4 | 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5 | 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方案〉的议案 | | | |
6 | 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和〈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 | |
7 | 《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8 | 《关于2014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 | | |
9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10 | 《关于公司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 | | |
11 |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制议案 |
12 |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12.1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潘力先生 | |
12.2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灼贤先生 | |
12.3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洪荣坤先生 | |
12.4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钟伟民先生 | |
12.5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仕强先生 | |
12.6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孔惠天先生 | |
12.7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明亮先生 | |
12.8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祝德俊先生 | |
12.9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新力先生 | |
12.10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姚纪恒先生 | |
12.11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效雷先生 | |
12.12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雪球先生 | |
13 |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13.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涛先生 | |
13.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华先生 | |
13.3 | 独立董事候选人沙奇林先生 | |
13.4 | 独立董事候选人毛付根先生 | |
13.5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丁友刚先生 | |
13.6 | 独立董事候选人陆军先生 | |
14 |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独立监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14.1 | 非独立监事候选人张德伟先生 | |
14.2 | 非独立监事候选人赵丽女士 | |
15 |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独立监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15.1 | 独立监事候选人朱卫平先生 | |
15.2 | 独立监事候选人江金锁先生 | |
授权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A股:
B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附件二: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539;投票简称:粤电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 |
100 | 总议案 | 100.00 |
议案一 | 《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00 |
议案二 | 《关于〈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
议案三 | 《关于〈201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3.00 |
议案四 | 《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
议案五 | 《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方案〉的议案》 | 5.00 |
议案六 | 《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和〈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6.00 |
议案七 | 《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
议案八 | 《关于2014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 8.00 |
议案九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9.00 |
议案十 | 《关于公司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 10.00 |
议案十一 |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11.00 |
议案十二 |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2.1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潘力先生 | 12.01 |
12.2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灼贤先生 | 12.02 |
12.3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洪荣坤先生 | 12.03 |
12.4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钟伟民先生 | 12.04 |
12.5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仕强先生 | 12.05 |
12.6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孔惠天先生 | 12.06 |
12.7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明亮先生 | 12.07 |
12.8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祝德俊先生 | 12.08 |
12.9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新力先生 | 12.09 |
12.10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姚纪恒先生 | 12.10 |
12.11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效雷先生 | 12.11 |
12.12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雪球先生 | 12.12 |
议案十三 |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3.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涛先生 | 13.01 |
13.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华先生 | 13.02 |
13.3 | 独立董事候选人沙奇林先生 | 13.03 |
13.4 | 独立董事候选人毛付根先生 | 13.04 |
13.5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丁友刚先生 | 13.05 |
13.6 | 独立董事候选人陆军先生 | 13.06 |
议案十四 |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独立监事的议案》 | |
14.1 | 非独立监事候选人张德伟先生 | 14.01 |
14.2 | 非独立监事候选人赵丽女士 | 14.02 |
议案十五 |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独立监事的议案》 | |
15.1 | 独立监事候选人朱卫平先生 | 15.01 |
15.2 | 独立监事候选人江金锁先生 | 15.02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分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和累计投票制议案两种情况申报股数。
①非累计投票制议案:议案一至议案十一,股东按下表申报股数: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②累积投票制议案:议案十二至议案十五,对应每一项表决,股东输入的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
股东持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12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1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12的乘积。
股东持有的选举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
股东持有的选举非独立监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独立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股东持有的选举独立监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独立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粤电力A”和”粤电力B“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非累积投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委托价格 | 委托股数 |
360539 | 粤电投票 | 买入 | 100.00元 | 1股 |
②如某股东对议案九投反对票,对其他非累积投票议案投赞成票,选举董事潘力先生,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委托价格 | 委托股数 |
360539 | 粤电投票 | 买入 | 9.00元 | 2股 |
360539 | 粤电投票 | 买入 | 100.00元 | 1股 |
360539 | 粤电投票 | 买入 | 12.01 | 自愿投票数(不超过所持有股数与12的乘积)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15:00至2014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