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10月29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中期票据。
交易商协会于2014年4月9日下发了《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MTN89号),接受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注册额度自该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014年5月6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规模为4亿元人民币的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5月8日全额到账。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中期票据名称 |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中期票据简称 | 14广日MTN001 |
中期票据代码 | 101478001 | 中期票据期限 | 3年 |
起息日 | 2014年5月8日 | 兑付日 | 2017年5月8日 |
计划发行总额 | 4亿元 | 实际发行总额 | 4亿元 |
发行利率 | 6.24% | 发行价格 | 100元/百元面值 |
簿记管理人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主承销商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 司 本 次 中 期 票 据 发 行 相 关 文 件 详 见 中 国 货 币 网 (www.chinamoney.com.cn)与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