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回售代码:100923
回售简称:东阳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回售申报日:2014年5月7日
回售有效申请数量:0手,回售金额为0元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4年6月16日
根据《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本公司公开发行的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2078,以下简称“11东阳光”)持有人可按规定在本次回售申报日(2014年5月7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1东阳光”申报回售,本次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详见本公司编号为临2014-23、临2014-24、临2014-25号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对2014年回售申报的统计,本次回售申报有效数量为0手,回售金额为0元。有效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2014年6月16日为此次回售资金发放日,本公司将对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11东阳光”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利息。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9日